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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宁波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甬农发〔202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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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5-18 16:47:07  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881
核心提示:现将《2021年宁波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积极争取落实配套资金,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甬农发〔2021〕69号
发布日期 2021-05-18 生效日期 2021-05-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2021年宁波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要点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高新区管委会农村事务办公室、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2021年宁波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积极争取落实配套资金,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1年宁波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要点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2021年宁波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更是全面开启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做好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宁波市“三农”工作“4566”行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为导向,以两个新“三品一标”为工作总抓手,积极开拓创新,绿色优质农产品在数量、质量、效益上取得新突破,推进我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再上新台阶。
 
  主要目标:新建市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10个,新增绿色食品2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新建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4个,争创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加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培育力度。
 
  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和管理
 
  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管理工作是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环节。
 
  (一)推进绿色有机地标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浙江省“本质建设年”要求,全面调研摸清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家底,改进、创新工作机制,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审查工作规范行动实施方案》(中绿审〔2021〕3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食品审查要求的通知》(中绿审〔2021〕34)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质量的通知》(中绿地〔2021〕47号)等系列文件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强化节点控制,提升工作效能。
 
  (二)推进绿色食品结构优化。按照“稳存量、优结构、扩规模、增总量”要求,优化企业机构和产品结构,突出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发展。组织一批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发展绿色食品,着力推进畜禽产品和渔业产品绿色食品认证。2021年新增绿色食品认证产品20个,绿色食品企业和产品续展率70%以上。
 
  (三)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深度挖掘人文历史悠久、独具宁波特色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要求,组织专家积极指导和帮助各地开展登记保护和宣传推广。2021年新增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挖掘培育有意向登记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4个。
 
  严格审核把关和获证监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要求,根据部中绿中心绿色有机地标认证规范和部、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求,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严把认证初审关。进一步落实分级审查职责,各区市县职能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把好绿色有机地标申报、监管审核关,健全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强化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要求县级认证现场检查执行率达100%,市级按全市申报(含续展和再认证)总量15%比例进行现场检查。
 
  (二)落实认证后监管。要实施好风险监测,根据部、省、市三级抽检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抽检任务,要强化检测结果应用,排查风险因子及关键环节,有效控制风险隐患。要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规范生产基地田间档案,要严格绿色食品年检制度。2021年计划完成市级监督抽查100批次,精品基地绿色食品监测比例达30%,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完成率达到100%。
 
  (三)开展规范用标专项行动。指导获证企业主动用标和规范用标,提高用标率。制定抽查方案,设置监察网点,不定期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市场、获证企业用标抽查活动,公开通报违规用标的单位,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2021年计划设置绿色食品监测网点2个,重点监察产品80个以上。
 
  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平台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精神,以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和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为平台,切实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根据《宁波市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在建保护工程的指导服务,强化项目绩效考评。抓紧做好第一批项目宁海白枇杷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验收,深入推进第二批项目溪口雷笋、慈溪蜜梨和余姚杨梅等3个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实施。启动实施第三批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4个,及早做好项目调研、遴选、申报和实施,重点打造特色品种繁育基地和核心生产基地,挖掘保护传承农耕文化、推进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突出数字赋能,强化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二)强化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突出区域特色和优势农产品,聚焦“30%、80%”两个量化目标,做好在建省、市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的同时,2021年继续支持创建上规模、有特色的市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10个。聚焦“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着力做好“扩面、提质、集成”,积极争创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探索开展宁波市精品绿色农产品高质量示范基地创建试点。
 
  推进精品绿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积极融入国家和省、市品牌发展战略,探索有效路径和方法,打造“甬”字号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助力乡村振兴。
 
  (一)组织参加行业专业展会。积极组织参加农博会、食博会、绿博会、森博会、农交会地标展等各类大型博览会、专业展会,通过展示展销、宣传推介和交流合作等活动,快速提升“甬”字号农产品影响力。2021年计划组织参加安徽合肥绿博会和广东深圳农交会地标展。
 
  (二)开展精品绿色农产品品牌宣传。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举办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基地活动,加强与报社、电视台战略合作,将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基地和产品与市、县两级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和推广紧密结合,创新宣传方式,凝聚合力,集中宣传展示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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