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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济市监办〔202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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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5-17 02:55:26  来源: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96
核心提示:为做好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发布单位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济市监办〔2021〕34号
发布日期 2021-05-14 生效日期 2021-05-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济南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局(部、办),市局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做好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监管履职的基本手段,也是构建“1+4+6”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核心支撑。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有效监管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市局各有关处室要强化业务指导,按照《抽查计划》及时组织实施抽查任务,各区县局要认真落实省局、市局派发的抽查任务,密切协作配合,高质量完成抽查任务,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严格程序,规范执行。各区县局要结合辖区监管重点、专项整治部署等,在市局《抽查计划》基础上制定本级年度抽查计划,并通过本部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各区县局在计划中增加的抽查数量、事项要按规定时限自行抽取检查对象、匹配人员、组织检查。各有关部门在发起抽查任务前,要制定并公示抽查通知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检查主体、完成时限等内容,同时报同级信用监管处(科)备案。抽查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任务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要进一步规范检查流程,严格执行《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实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任务发起处室在抽查工作中遇到业务问题要及时对口请示省局处室,加强对区县局跟进督导和业务指导,及时调度情况,保证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市局适时对抽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三、差异监管,分类施策。全面应用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实施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将企业风险等级与抽查比例、频次挂钩。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全面落实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和包容审慎监管等措施。探索对“四新企业”采取书面检查、信息化报送、电子设备检测、大数据监测等非现场检查,统筹相近检查任务,压减现场检查,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探索局所随机、所所随机、所内随机等更多的随机方式,合理分配执法力量,提高检查质效。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日常性、基础性作用同时,对涉及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未纳入《抽查计划》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要注意总结推进双随机工作的做法,研究完善双随机抽查的新思路、新办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加强宣传引导,扩大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将随机抽查与指导帮扶工作有机结合,将帮扶政策宣传到每一户抽查企业,指导落实帮扶政策措施,不断丰富服务内容,营造良好的氛围。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济南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对象数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1 登记事项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全省抽取企业10.37万,个体户4.13万,农民专业合作社0.2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仅涉及登记事项检查)8家,济南市按省局派发任务抽查50%对象数,自行抽查50%对象数。 5月-11月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企业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2 公示信息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5月-11月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
3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一般检查事项 4月-11月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4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各类市场主体 一般检查事项
5 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检查 各类市场主体 一般检查事项 4月-11月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6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4月-11月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7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4月-11月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8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4月-11月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9 专利代理监督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全省抽查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230家,济南市按省局部署任务抽查 5月-9月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协助省局完成抽查
10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11 专利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专利代理人执业行为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 重点检查事项
12 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核查 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 重点检查事项
13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一般检查事项 全省抽查商标代理机构950家,济南市按省局部署任务抽查 5月-9月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4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全省抽查153家,济南市按省局部署任务抽查 5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5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全省抽查700家,济南市按省局部署任务抽查 5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6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全省抽查100家,济南市按省局部署任务抽查 5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7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全省抽查4000家,济南市按省局部署任务抽查 5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8 计量监督检查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全省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省抽查200家,济南市按省局部署任务抽查 5月-11月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当地计量技术机构检验
19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使用医疗卫生工作计量器具的医疗机构 重点检查事项 全省抽查300家,济南市按省局部署任务抽查 3月-11月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使用安全防护工作计量器具的企业  全省抽查1000家,济南市按省局部署任务抽查 5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省加油(气)站 全省抽查800家,济南市按省局部署任务抽查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省眼镜制配场所 全省抽查300家,济南市按省局部署任务抽查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集贸、商贸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 全省抽查1000家,济南市按省局部署任务抽查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0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集贸、商贸市场 全省抽查100家,济南市按省局部署任务抽查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1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各级专项计量授权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全省抽查40家,济南市按省局部署任务抽查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2 广告行为检查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全省抽查企业0.5万,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0.2万,济南按省局部署任务抽查 5月-11月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3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24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25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1500批次左右产品 4月-11月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26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获证生产企业30家左右 5月-11月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7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获证生产企业30家左右
28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不低于7%(包含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数量) 5月-11月 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9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全省抽查300家,济南市按省局部署任务抽查 5月-11月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30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不少于600项 4月-11月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31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 社会团体 一般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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