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样式的通知 (国粮办发〔2005〕115号)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样式的通知 (国粮办发〔2005〕11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05-07-08 03:54:59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855
核心提示: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7部委联合发布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2004]266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粮食局统一制定了稻谷、小麦、玉米、大豆、食用植物油等5个主要粮食品种的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样式。
发布单位
国家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国粮办发〔2005〕115号
发布日期 2005-06-22 生效日期 2005-06-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
1.稻谷销售出库检验报告
2.小麦销售出库检验报告
3.玉米销售出库检验报告
4.大豆销售出库检验报告
5.食用植物油(储存)销售出库检验报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7部委联合发布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2004]26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统一制定了稻谷、小麦、玉米、大豆、食用植物油等5个主要粮食品种的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样式。检验报告样式为A4纸,分为正面、背面两组信息。正面为检验要素信息,背面为复印件签字盖章联、填写说明和注意事项,5种检验报告的背面样式通用。其他粮食品种的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现将5个主要粮食品种的检验报告样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检验报告样式也可从国家粮食局政府网www.chinagrain.gov.cn或中国粮食标准质量服务网站www.cngrain.org下载。
 
    附件: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9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03)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640) 其他法规 (50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9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