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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样式的通知 (国粮办发〔2005〕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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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05-07-08 15:54:59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2178
核心提示: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7部委联合发布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2004]266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粮食局统一制定了稻谷、小麦、玉米、大豆、食用植物油等5个主要粮食品种的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样式。
发布单位
国家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国粮办发〔2005〕115号
发布日期 2005-06-22 生效日期 2005-06-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
1.稻谷销售出库检验报告
2.小麦销售出库检验报告
3.玉米销售出库检验报告
4.大豆销售出库检验报告
5.食用植物油(储存)销售出库检验报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7部委联合发布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2004]26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统一制定了稻谷、小麦、玉米、大豆、食用植物油等5个主要粮食品种的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样式。检验报告样式为A4纸,分为正面、背面两组信息。正面为检验要素信息,背面为复印件签字盖章联、填写说明和注意事项,5种检验报告的背面样式通用。其他粮食品种的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现将5个主要粮食品种的检验报告样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检验报告样式也可从国家粮食局政府网www.chinagrain.gov.cn或中国粮食标准质量服务网站www.cngrain.org下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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