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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开展粤贸全国工作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粤商务交字[2021] 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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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4-06 09:19:40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浏览次数:1014
核心提示:《关于开展粤贸全国工作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
发布单位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粤商务交字[2021] 3号
发布日期 2021-04-02 生效日期 2021-04-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开展粤贸全国工作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附录:关于开展粵贸全国工作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的若干措施
相关法规解读:一图读懂:《关于开展粤贸全国工作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的若干措施》
 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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