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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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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4-01 14:19:2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804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健康新疆行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爱国卫生各项重点任务,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2021年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3-30 生效日期 2021-03-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爱卫会,各地、州、市爱卫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健康新疆行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爱国卫生各项重点任务,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2021年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积极发挥爱国卫生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切实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为健康新疆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创新爱国卫生体制机制。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的爱国卫生工作。结合我区爱国卫生工作实际,提出我区全面深化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落实爱国卫生体制机制,积极创造条件,着力解决我区爱国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建设能适应新发展时期爱国卫生工作要求的人员队伍,全面提升爱国卫生工作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依托各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持久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加强薄弱环节环境治理,清除卫生死角,扎实做好社区和农村地区环境治理,在避免人群聚集式活动的基础上,做实做细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三、积极推进落实控烟行动。全力推进健康控烟行动,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切实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全区无烟卫生健康系统覆盖率达到100%。开展简短戒烟干预和戒烟门诊建设。强化监督,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持续巩固无烟卫生机构及无烟学校建设。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开展吸烟和二手烟危害相关知识宣传。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积极推进控烟立法工作。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与全域无垃圾、改善人居环境、村庄清洁行动结合起来,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带动提升人居生活环境质量。切实做好“厕所革命”的技术指导工作,大力推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整洁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医疗机构旱厕改造,建立健全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五、全力推进卫生创建工作。全力推进自治区卫生城市、自治区卫生城镇创建全覆盖。指导伊宁市等7个城市、鄯善县等12个县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城镇的技术评估工作。完成对吐鲁番市等7个城市、伊宁县等32个命名届满的城市和县城的自治区级卫生城镇复审工作。
 
    六、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大力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开展不少于两次辖区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做好孳生地治理和清除工作,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七、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健康乡村以及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建设,为实施健康新疆行动提供保障平台。
 
    八、组织开展好“两个活动”。4月份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5月31日组织开展第35个世界无烟日系列宣传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九、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研究。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工作。启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调研论证工作。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地区: 新疆 
 标签: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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