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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昆山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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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3-31 01:47:52  来源:昆山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1382
核心提示: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科〔2021〕6号)和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苏州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市农科〔2021〕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和加工等活动规范有序,现就相关工作开展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3-30 生效日期 2021-03-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昆山市2021年转基因监管工作计划任务分解表 
各区镇农村工作局、农服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科〔2021〕6号)和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苏州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市农科〔2021〕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和加工等活动规范有序,现就相关工作开展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重点领域监管
 
    (一)研究试验环节监管
 
    严格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审批制度,进一步梳理统计全市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对玉米、水稻、小麦等试验材料抽样送检,防止转基因作物非法试验。对违法开展田间试验(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研发者,责令停止试验,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品种审定环节监管
 
    对昆山申请参加区域试验的玉米、水稻、小麦等品种(含联合体试验和育种单位自行开展试验的品种)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发现非法含有转基因成分的立即终止试验。对以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申请试验审定的,严格按《种子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三)种子生产经营环节监管
 
    利用快速检测方法,加大对种子抽检力度和苗期检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对种子集中交易市场、经营门店经营的种子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进入市场。对田间种植地进行抽样监测,发现问题,一律铲除,同时深入农户,倒查种子源头。对违法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种苗),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监管
 
    严查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的安全控制措施、档案记录和标识管理,重点核查装卸、储藏、运输、加工过程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等管理档案以及转基因产品标识情况。
 
    (五)落实明查暗访制度
 
    切实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环节监管,除日常工作检查外,落实明查暗访制度,不定期选派有关人员对涉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促进企业规范装卸、运输、储藏、加工等生产活动,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管理。
 
    (六)开展农业转基因科普活动
 
    ???结合“农资下乡”“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向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市民、农民宣讲转基因科普知识,营造全社会理性看待转基因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公众对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科学认知水平。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计划,统一部署2021年监管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监管计划任务分解落实详见附件。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11月)
 
    相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分解的责任,落实年度任务,严格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确保执法监管到位。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1年12月)
 
    相关部门对全年转基因安全监管情况进行总结,于11月底前报送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形成全年工作总结,报送苏州农业农村局。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区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导研究试验单位、种子企业、进口企业、加工企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制度、落实监管措施。督促种子生产经营者和进口加工企业依法持证经营,健全管理档案,规范标识管理。
 
    (二)严格程序规范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严格按规定开展检查、扦样和监测,认真制作询问笔录和扦样单,做好样品确认等证据固定工作,妥善留存文书、邮寄或送达凭证等证据资料,保障每个样品证据链完整、有效、可追溯。
 
    (三)严处违法行为
 
    发现非法转基因实验、种子生产加工销售行为,及时上报,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关的主体责任。
 
    联系人:陈倩;联系电话:57378515。
 
    附件:昆山市2021年转基因监管工作计划任务分解表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4日
 
    附件
 
    昆山市2021年转基因监管工作计划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重点

工作主要目标

监管重点单位和

重点区域

工作承担单位

1

研发者梳理统计,并进行督

促检查。

对研发单位进行统计梳理。督促研发单位

开展自查,发挥科研机构领导小组作用,

落实研发制度,做好研发人员安全管理等。

监管单位门做好监管记录。

昆山科腾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科教科牵头,执法大队、

种子站具体落实,相关

区镇农村工作局、农服

中心配合。

2

品种试验:玉米、水稻、小

麦等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

对参加品种试验的玉米、水稻等品种开展

转基因成分检测。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试

验并进行品种溯源和处理。

相关单位和试验

基地

种子站具体落实,相关

区镇农村工作局、农服

中心配合。

3

种子生产和销售:对种子生

产、销售单位及玉米、水稻、

小麦种子依法进行转基因成

分抽检。

对全市种子生产、销售单位的玉米、水稻、

小麦种子依法进行转基因成分抽检,打击

非法行为。

昆山市种子有限

公司、各种子经营

门店

科教科牵头,执法大队、

种子站具体落实,相关

区镇农村工作局、农服

中心配合。

4

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监管。

严查我市加工企业的安全控制措施、

档案记录和标识管理。

昆山亿峰粮油有限

公司、昆山同丰

油脂品有限公司

科教科牵头,执法大队、

种子站具体落实,相关

区镇农村工作局、农服

中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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