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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深圳市“放心肉菜超市”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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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3-29 11:39:25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69
核心提示: 为做好2021年深圳市“放心肉菜超市”培育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市超市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我市“放心肉菜超市”持续符合相关要求,构建来源可溯、质量可靠、群众放心的食用农产品经营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3-26 生效日期 2021-03-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有关单位:
 
  我局制定了《2021年深圳市“放心肉菜超市”培育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执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2021年深圳市“放心肉菜超市”培育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1年深圳市“放心肉菜超市”培育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市超市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我市“放心肉菜超市”持续符合相关要求,构建来源可溯、质量可靠、群众放心的食用农产品经营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根据深圳市“放心肉菜超市”考核评价要求,分阶段开展获证市级“放心肉菜超市”跟踪评价及新申报超市评审工作。对于培育良好的超市,推荐其参加广东省“放心肉菜超市”评审。对跟踪评价未达要求且整改不达标的获证超市,取消其“放心肉菜超市”资格。
 
  二、工作对象
 
  深圳市“放心肉菜超市”获证超市及新申报超市。
 
  三、工作内容
 
  深圳市“放心肉菜超市”应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肉菜来源控制、肉菜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工作机制、信息公示等方面符合深圳市“放心肉菜超市”考核评价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社会专业机构(以下称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具体事务性工作,按照考核评价要求开展跟踪评价及新申报评审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项目承办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向“放心肉菜超市”获证及新申报企业解读考核评价工作的内容、步骤、要求等,引导超市对照考核评价要求进行自评和改进,启动“放心肉菜超市”建设工作。
 
  (二)跟踪评价
 
  项目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放心肉菜超市”获证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跟踪评价。跟踪评价考察超市是否按照《深圳市“放心肉菜超市”考核评价表》 (见附件3)的要求持续落实。对现场发现的待改进问题,出具观察项清单,督促超市落实改进。后续的跟踪评价应重点考察前一次评价工作中列出的观察项,核查其是否整改到位。
 
  (三)新申报超市评审
 
  项目承办单位应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安排,适时开展新申报超市的评审工作。
 
  邀请政府监管部门、技术机构、相关社团组织等具备审查能力的专家代表,共同组成评审工作组,开展对新申报超市的考察评价。评审工作严格对照考核评价表中的所有评价点,采用现场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超市进行评价和实名打分。
 
  (四)社会公示
 
  项目承办单位定期将跟踪评价、评审工作情况汇总报至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放心肉菜超市”考核评价情况通报,公布符合标准的企业名单。
 
  退出机制
 
  对于初次发现问题且在后续跟踪评价工作中仍未能改进的超市,项目承办单位应发出整改通知,督促其进行整改。
 
  对于整改后仍不达标,跟踪评价得分低于80分的超市,项目承办单位将情况书面报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复核后取消其深圳市“放心肉菜超市”证书。
 
  五、分工要求
 
  (一)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指导项目承办单位开展跟踪评价、评审工作,并对动员部署、帮扶指导、新申报、跟踪评价等工作进度进行督办。
 
  项目承办单位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超市应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考核评价要求进行自评自查和提升改进。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增强获证超市的荣誉感,提高市民的认同感,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增强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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