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市场监管局,省级各有关部门,省级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发挥标准化的基础保障作用,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制定了《2021 年云南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结合部门和当地实际,做好地方标准重点项目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3 月 10 日
2021 年云南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2021 年是建党 100 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原则和条件
(一)坚持公益性原则,确保申报项目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突出公益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产业政策,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二)坚持重点保障原则,围绕产业转型、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急需,响应社会关切。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地理标志、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特殊技术要求。
(三)坚持自主创新原则,强化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的互动支撑,项目申报应具有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技成果,提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二、申报范围和领域
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云南高原特色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支持产业升级、乡村振兴、促进消费、开放合作、生态文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相关标准。
(一)重点产业领域标准。以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为产业发展方向,以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经济结构为重点,重点支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及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电子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八大产业集群相关标准。
(二)农业农村领域标准。重点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相关标准,包括农业(含林业)现代化、乡村建设和社会治理。农业现代化重点在特色农业、林下经济、高标准农田、“互联网 +”现代农业等方面。
(三)现代服务业领域标准。以康养、旅游、家政、餐饮、物业等为重点的生活性服务业相关标准;以物流、金融、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科技服务等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标准;以基本公共服务、政务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卫生等为重点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标准。
(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基础设施建设、5G 基站布点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相关标准。
(五)生态文明和安全生产领域标准。以生态保护与修复、长江禁捕、水资源高效利用、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为重点领域的相关标准;以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重点领域的相关标准。
(六)国际合作领域标准。依托澜湄区域共性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澜湄地区和周边国家探索开展标准互联互通基础研究,共享高质量发展,促进双边多边经贸持续高速发展,优先支持列入国家、省级重点计划内容的相关标准。
三、申报要求和材料
(一)省级各有关部门,省级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州、市市场监管局,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重点项目的征集、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1 年云南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申报表》(附件 1),连同标准文本草案(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写),一并提交项目推荐单位。
(三)项目推荐单位将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组织遴选并提出推荐意见,填写《2021 年云南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2),加盖公章完善手续,与申报推荐材料一起(一式三份),于推荐截止日期前提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
(四)申报项目一般应在 18 个月内完成。提交申请材料时,应明确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计划下达后,原则上起草单位和起草人不允许变动。不支持一般工业产品和检测方法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申报地方标准。
(五)未列入 2021 年云南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的标准,可通过“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gsxt.ynaic.gov.cn/webportal1/),进入“云南省标准化业务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推荐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材料寄送地址: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市西山
区日新东路 376 号,邮编:650228)
联系电话:0871-63215126
电子邮箱:420524017@qq.com
2.2021 年云南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