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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鲁安办发〔202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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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3-15 10:25:19  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7083
核心提示:现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鲁安办发〔2021〕16号
发布日期 2021-03-12 生效日期 2021-03-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3 月 10日

    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防止生产经营单位在复工复产中因员工精力不集中、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当、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起“开工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抓安全”的思想,通过组织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开工“第一课”,切实收拢人员思想、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安全生产检查,迅速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活动内容

    (一)授课时间。全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无论是否停产停工,在每年春节后第一个上班日,必须集中上好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在全年其他节假日或各种情况停工停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人员思想状况、设备设施状态等情况,在复产复工前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好开工“第一课”。

    (二)授课人员。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实际控制的其他人员)要严格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作为复产复工准备的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亲自组织、亲自授课。在保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授课的基础上,可以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安排其他人员或邀请安全监管人员、专家等讲授法律法规、案例警示和专业技术方面的内容,但不能替代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动员教育。

    (三)授课内容。开工“第一课”是政策形势课、思想动员课、警示教育课、安全部署课,授课内容应结合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宣讲政策形势。讲清各级党委、政府当前对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和采取的重要举措,讲清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讲清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职责义务、劳动纪律规定,讲清违法违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使全体员工对政策形势有清醒的认识。

    2、深入思想发动。针对长假后员工容易出现的身心疲惫、心情烦躁、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等“假期综合症”,开展收心教育,倡导和弘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严格的安全监督是对企业最大的支持”“质疑保守”等安全理念,教育和动员全体员工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收拾心情,全身心投入工作,尽快恢复工作状态。

    3、开展警示教育。以本单位往年发生的事故、本地其他单位发生的事故、或者国内外本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教训为警示,以案说法、现身说法,分析事故会带来的生命账、自由账、健康账、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让全体员工真正受到警醒,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思想防线。

    4.安排部署工作。向全体员工讲清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讲清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标准化的建设任务,讲清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防控措施,讲清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环节,讲清重大危险源管理、特殊作业操作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点环节,讲清对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的奖惩措施、特别是要鼓励员工树立“隐患即事故”的观念,积极主动查找身边隐患,对查出隐患的员工要给予奖励,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措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授课方式和参加人员。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综合考虑规模层级、员工数量、生产特点、地域分布等因素和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全员会、视频会、现场会等方式组织实施,但必须保证覆盖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和全体从业人员。注重创新形式,规模以上企业应采取制作播放视频、利用图文展示,或者VR、AR体验等互动体验式授课形式,让员工受到更形象、更直观的教育,增强开工“第一课”的学习教育效果。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筹划。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清面临的严峻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认识到上好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开工“第一课”是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复工复产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将其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和工作计划通盘考虑,认真谋划、严格抓好各项工作要求落实。

    (二)严密组织,确保实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精心准备授课内容,采取员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充分借助新媒体手段,确保开工“第一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上课、覆盖全体人员的要求,对因值班值守、休假出差等未及时参加的人员,及时组织补课,严格落实未参加授课学习不得复工上岗。

    (三)加强督导,认真总结。各级各部门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工“第一课”的检查指导,并纳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内容督促抓好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工“第一课”活动情况要及时报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开工“第一课”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工作不落实、指导推动不力、存在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记录。
 地区: 山东 
 标签: 生产经营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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