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21年广告宣传导向审查的提示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21年广告宣传导向审查的提示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3-01 11:39:39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36
核心提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全力维护广告宣传正确导向,使“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成为广告活动的基本遵循,严格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全省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商业营销宣传主体,在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等广告活动的各个环节,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依法依规开展广告宣传活动。
发布单位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2-26 生效日期 2021-02-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全力维护广告宣传正确导向,使“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成为广告活动的基本遵循,严格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全省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商业营销宣传主体,在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等广告活动的各个环节,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依法依规开展广告宣传活动。广告发布及商业营销宣传不得有以下情形:
 
    1.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名义进行商业炒作;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庆祝活动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炒作,包括借机营销宣传各类禁止销售的“勋章”“奖章”“纪念章”及伪造的“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物品的违法行为。
 
    2.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
 
    3.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包括违法宣称“特供”“专供”及使用“RMDHT”(人民大会堂)、“GYZY”(国宴专用)、“JD”(军队)等拼音缩写、汉字谐音进行营销宣传;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工会、残联、红十字会等机构的标志标识。
 
    4.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5.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地域、职业歧视等内容;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含有歪曲历史事实、伤害民族感情、挑战公序良俗等低俗庸俗媚俗的内容。
 
    6.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7.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8.含有煽动过度消费、宣传奢侈浪费等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内容。
 
    9.含有其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内容。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7)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74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