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规定,紧紧围绕保障本市产品质量安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2020版)》,我局组织制定了《2021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