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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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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7-27 16:39:4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浏览次数:1259
核心提示: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7-27 生效日期 2020-07-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宁东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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