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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和监管措施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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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1-04 03:45:14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浏览次数:1912
核心提示:近几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对我区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安全体系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些食品生产企业存在原辅料把关不严、生产过程不合规、出厂检验不严、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夸大产品宣传等问题。为切实防范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自治区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体系检查结果进行了综合分析,形成了《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和监管措施清单》,现印发你们。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11-04 生效日期 2020-11-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宁东市场监管局:
 
    近几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对我区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安全体系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些食品生产企业存在原辅料把关不严、生产过程不合规、出厂检验不严、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夸大产品宣传等问题。为切实防范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自治区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体系检查结果进行了综合分析,形成了《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和监管措施清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宁夏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宁市监发(2020)38号)的落实,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联系人:康婷婷
 
    联系方式:5672144
 
    电子邮箱:nxspsc@163.com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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