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追溯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在实施过程中,要求省内食品生产企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批发(批零)经营者的预包装食品、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的预包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重点批发市场的食用农产品以及大型以上餐馆、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等餐饮单位的预包装和食用农产品的随机抽查未上传数据总数不得超过已上传总数的20%,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追溯工作要点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大局,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追溯水平,促进我省食品安全状况的稳步提升。
一、突出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批零)经营者、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食用农产品重点批发市场。
(二)重点措施。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要求落实“一品一码”追溯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进行查处,加大对存在较大风险的无追溯凭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抽检频次。
二、深化系统建设
(三)推进省追溯平台的二期建设。结合省市场监管局“一体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追溯平台功能,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和公众提供多样、便捷、智能的数据服务。
(四)完善接入要求和标准。规范接入省平台流程,逐一检查已接入平台各系统的合规性。已自建追溯系统的基层局要按照省平台接口标准进一步完善追溯系统,确保数据上传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强化部门协作
(五)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各地要建立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沟通协调会,协调解决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和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部门之间齐抓共管合力。
(六)开展联合督查。省局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督查,督促各部门和各环节生产经营者落实追溯工作,各地要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力度。
(七)强化信息互通。各地要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换,重点共享应录未录数据,将省平台中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录未录数据推送给农业、海洋等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单位负责督促整改。
四、严格考核考评
(八)继续落实通报制度。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按月通报各地追溯工作情况,督促各地持续抓好“一品一码”工作,各地要参照省市场监管局通报做法,指导督促本辖区落实推进“一品一码”工作。
(九)继续开展抽查工作。完善抽查办法,采取交叉抽查方式,确保抽查结果真实反映各地“一品一码”工作落实情况。
(十)继续强化考评推动。综合月度通报、季度抽查、企业注册数、数据上传数量等情况,形成年度考核结果。
五、强化示范引领
(十一)开展“一证通”试点工作。在全省13个县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开展“一证通”试点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对验收通过的试点区域给予3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
(十二)建立全过程追溯示范点。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农业、渔业部门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信息追溯示范点,各地要积极做好示范点的筛选和全过程信息追溯的指导、推进工作。
(十三)推行明“码”销售试点。省市场监管局将制定出台主体码、产品码技术规范,在大型商超、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等经营场所推行明“码”销售试点,实现消费者扫描查询食品追溯情况,鼓励各地扩大试点范围。
六、加强宣传培训
(十四)加强人员培训。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培训教程,各地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重点加强对新入职、新到岗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
(十五)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扩大消费者的知晓度,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