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鄂市监办标〔2021〕1号)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鄂市监办标〔2021〕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1-08 09:55:29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80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市监标〔2020〕21号)部署要求,以标准化支撑新发展格局、助推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省局制定了《2021年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鄂市监办标〔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01-07 生效日期 2021-01-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市监标〔2020〕21号)部署要求,以标准化支撑新发展格局、助推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省局制定了《2021年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2021年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市监标〔2020〕21 号)部署要求,有序推进重点工作,更好完成阶段性任务,现就2021年扎实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计划。
 
    一、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专项行动指导小组,在宋少华副局长领导下,标准化处、质量发展处和省标质院、省质检院、省电子院、省食检院参加,组织、协调、服务专项行动,编制印发相关参考资料和工作表格,指导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地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实施方案,做好部署动员。要健全推进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抓好任务落实,推动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工作目标
 
    各地在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及产业集聚区深入开展产品和服务对标达标质量提升工作,通过标准创新助推市场主体提质增效,鼓励和引导企业瞄准国际标准及国内外先进标准,建立、优化、完善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以标准提升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我省优势产业迈向中高端。力争到2021年末,在全省40个以上行业(业态)、800家以上企业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活动。
 
    ——促进形成“追求高标准、崇尚高质量”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找准标准化工作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切入点和主要抓手,探索形成从优化标准体系入手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方法路径,切实提高企业对标准化引领质量提升的认识。
 
    ——对标先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瞄准国内外先进标准,比对关键性技术指标,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质量提升的方向和重点,力争后来居上,以向高水平标准对标看齐来倒逼产品服务质量提升。
 
    ——培育品牌,壮大市场竞争力。在对标达标中筑牢质量技术基础,以专项行动促进湖北制造、湖北服务、湖北品牌做优做强。形成一批标准水平领先、品牌效应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企业标准“领跑者”。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分析,选好试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收集支柱产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信息,分析产业标准化现状及重点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水平。选择标准化基础较好、市场前景可观的重点行业、产业及其重点骨干企业作为试点,先行开展专项行动。
 
    (二)组织学习培训。市州县市场监管局要主动联系对接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合力开展专项行动,广泛宣传发动,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要开展对标达标专题培训,学习解读文件精神,传授方式方法,培养工作骨干,引导专项行动沿着正确方向、采取适当方法、取得切实效果,不走弯路、不做表面文章。省局下达的该专项工作经费应主要用于组织培训和对企业的技术服务,严禁借培训向企业收费。
 
    (三)制定对标方案。市州县市场监管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制定对标方案,确定对标企业产品或服务清单,明确对标依据标准,制定对标实施细则。在编制对标方案时,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中的任一方式。一是依据国标委专项行动办公室发布的对标技术方案和对标标准清单(详见http://bqw.csstgc.com.cn/),参照开展对标工作。二是积极协调相关标准化研究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深入研究产品或服务类别、对标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制定产品或服务的对标技术方案。三是有条件的企业自行制定对标方案。各级市场监管局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行业协会、标准化研究机构,对企业自行制定的对标方案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对标方案科学可行。市州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对标方案进行汇总统计,报送省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上传至省局专项行动信息专栏。
 
    (四)开展达标提升。市州县市场监管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依据对标方案,围绕产品或服务的关键技术指标开展与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进行比对,通过产品检测、服务评价、标准验证、比对检测,形成检测验证报告、对标评价报告等。企业可委托专业的标准化或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比对,具备条件的企业也可自行组织比对。企业负责将对标结果上报,对标结果应符合对标技术方案的要求,其关键技术指标应真实、有效、完整。市州县市场监管局对企业对标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后报送省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上传至省局专项行动信息专栏。
 
    (五)扩大工作成果。持续推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企业运用对标结果,及时修订相关标准,提升企业标准与国内外先进标准的一致性,积极培育重点行业领域的标准“领跑者”。指导企业认清自身标准水平高低,明确标准质量提升的方向和目标,鼓励企业通过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平台等渠道,宣传对标结果,向市场提供质量信心。鼓励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发布相关产业对标达标报告和公布对标达标提升结果,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质量和品牌形象。科学总结成功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引导更多产业领域的更多企业参与专项行动,形成各行业积极对标达标质量提升的社会氛围。
 
    四、时间进度
 
    (一)选择对标企业(2021年4月底前)。围绕本计划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政府重点培育发展的行业领域,在全面摸清本地区产品和服务标准化水平的基础上,确定首批参与专项行动的行业、企业,列出名单。
 
    (二)制定对标技术方案(2021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各行业及具体产品或服务的对标技术方案,及时上传省局专项行动信息专栏,组织企业进行宣贯培训,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要求,有效开展专项行动。
 
    (三)形成对标达标成果(2021年12月底前)。引导和帮助企业对对标达标结果进行检测、评价和验证,公布一批对标达标企业及其产品或服务的名单,及时上传省局专项行动信息专栏。深入总结2021年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提炼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6)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36)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4.01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