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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春节期间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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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1-05 16:24:32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1927
核心提示: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同意,现将《广州市春节期间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工作指引》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发布单位
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1-05 生效日期 2021-01-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市直相关单位、相关行业商(协)会: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同意,现将《广州市春节期间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工作指引》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州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31日
 
    广州市春节期间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春节假期期间,广州市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低风险地区防控要求
 
    (一)成立防控专项工作组。
 
    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防控主体责任,各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负责人,应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到位;对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所有员工应知应会。
 
    (二)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管理。
 
    1.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每日体温、外出情况等信息。员工一旦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应上报单位或所在社区,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确诊及时通报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如员工发现共同居住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要及时上报单位并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隔离,必要时应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 餐饮服务单位员工按照《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指引(第九版)》——《公众佩戴口罩指引》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要及时更换。日常要加强手部卫生,勤洗手,掌握“七步洗手法”,并注重咳嗽礼仪。
 
    3. 规范工作服卫生管理。定期更换工作服,同时强化工作服消毒管理,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三)加强营业健康管理。
 
    1. 控制餐厅(馆)就餐人数,拉开桌位间距,确保间隔在1米以上;如桌椅固定无法移动,要明确标识出非使用桌位;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
 
    2. 鼓励提供订制化年夜饭外卖服务和团餐预订配送服务。用于顾客自取或外送的餐食,宜采用密封方式盛放,提倡每份餐食使用自制或订制的专用食安封签。如无食安封签,可选用一次性使用、不可复原的材料封闭外包装,防止运送过程中污染餐食。餐饮外卖和配送服务应按照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疫情健康防护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推广预约用餐、错时用餐。
 
    3. 星级酒店及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通过海报、电子屏、宣传栏或在用餐区域醒目位置等宣传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知识,引导顾客配合场所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四)加强在食品采购和加工方面的防控。
 
    1.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外出采购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 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原料供货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情况,如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根据相关防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
 
    3. 减少提供生食、半生食菜品。如有售卖进口冷链食品的,应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食用火锅、自助海鲜等应提醒顾客充分加热煮熟,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五)强化顾客服务日常防控。
 
    1. 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提醒顾客佩戴口罩进入餐厅,就餐时方脱下口罩,停止就餐重新戴回。
 
    2. 对于合餐顾客,每桌顾客至少记录1名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依法做好信息保护工作;有条件的快餐服务单位要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
 
    3. 对于合餐顾客,应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公勺公筷宜采用不同颜色、材质或突出标识等醒目的方式进行区分。鼓励提供密封包装的牙签。有条件的餐厅(馆)要积极推广分餐制。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4. 倡导“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
 
    5. 婚丧嫁娶等习俗活动按照《广东省农村(社区)婚丧嫁娶等习俗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执行,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150人以内,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6. 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流感等症状的顾客尽量劝阻其不参加。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消费者,应劝阻其参加聚餐活动,只提供外带或外卖服务。
 
    7. 大型群众性活动。需按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或备案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根据场地规模控制活动人数,活动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实行预约分流、分批错峰入场等管控措施,引导活动人员有序进出。
 
    (六)强化重点场所区域管理。
 
    1. 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使用集中空调时,应确保足够的新风量,空调使用及清洁消毒参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指引(第九版)》——《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执行。
 
    2. 公共物体。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服务台、食品货梯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等),可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供服务对象重复使用的物品,要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定时对食品处理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员工更衣室、集体宿舍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消毒处理时,要避免污染食物。
 
    3. 垃圾收集处理。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垃圾筒及垃圾点周围无散落,垃圾存放点各类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无超时超量堆放。垃圾点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
 
    4. 卫生间。确保卫生间通风良好,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每日定时对卫生间进行清洁、消毒和杀虫,保持地面、墙壁、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累积,室内无蚊蝇。
 
    (七)做好防护物资和应急场所配备。
 
    1. 餐饮服务单位要根据单位规模大小、工作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用品、口罩、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鼓励向顾客免费提供免洗手消毒液等防护物资。
 
    2. 星级酒店餐饮单位或场所应当设立临时留置观察点,按照科学合理、舒适方便、安全可靠的要求,实行封闭管理。
 
    (八)应急处置要求。
 
    当场所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餐饮服务单位应立即停业,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场所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终末消毒,直到卫生学评价合格并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正常营业。
 
    三、中风险地区防控要求
 
    中风险地区在低风险区防控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一)餐饮服务单位应检查进店人员“防疫健康码”并测体温,符合要求且体温检测正常,方允许进店。
 
    (二)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进店人数要与餐位数相匹配,不得造成点餐、等餐、等位等人员聚集。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三)每个包间限开一桌,就餐座位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每餐次顾客离开后,须对包间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处理。
 
    (四)暂停接待包括婚丧嫁娶、企事业单位团拜等大型聚集性用餐。
 
    (五)禁止售卖生食、半生食菜品。
 
    四、高风险地区防控要求
 
    停止聚餐活动,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服务。
 
    春节假期期间,《广州市商业服务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中餐饮服务单位防控措施与本指引不一致的,按照本指引要求执行。
 地区: 广州市 
 标签: 工作指引 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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