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设备名称 |
参数名称 |
推荐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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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体内外表面消毒 |
自动化车辆清洗设备或高压清洗机 |
预清洗 |
压力 |
16-18Mpa |
流量 |
20-25L/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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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发泡设备(或带有发泡功能的高压清洗机) |
泡沫清洗 |
压力 |
6-8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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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 |
7-90L/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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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泡时间 |
10-15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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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车辆清洗设备或高压清洗机 |
深度清洗 |
压力 |
16-18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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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 |
20-25L/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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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雾消杀设备或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 |
喷雾消杀 |
雾滴直径 |
80-150μ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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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烘干 设备 |
高温烘干 |
温度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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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30 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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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室消毒 |
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 |
雾滴 |
20-50μ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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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1-5 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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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消毒 |
自动喷雾消杀设备或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 |
雾滴 |
40-60μ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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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1-5 min |
注:本程序参照《养殖场机械化消杀防疫技术指南》制定
附件2
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验收要求
一、验收条件
申请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的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以下简称“清洗消毒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取得《营业执照》;
(二)申请单位应符合建设标准。
二、验收程序
(一)自愿申请。符合验收的清洗消毒中心,按照自愿原则,可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向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如下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1 );
2.经年检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清洗消毒中心平面布局图;
4.设施设备清单;
5.各项管理制度;
6.消杀效果监测评估报告。
(二)现场验收。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成立3人验收专家组,专家组对照本文所述建设标准和申请条件,并按照验收记录表,进行现场验收(见附件2)。
(三)结果公布。经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清洗消毒中心,由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发文公告,并按附件3要求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布。
附件:1.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验收申请表
2.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现场验收表
3.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登记表(样式)
附件1
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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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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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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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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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消中心基本情况简介(参照建设内容和标准逐条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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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
本清洗消毒中心以上内容属实,达到验收条件,特申请验收。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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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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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现场验收表
车辆洗消中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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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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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具体内容 |
是否符合 |
证书证照 |
经年检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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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和电力 |
有稳定的水源和电力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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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 |
配备有相应规模的污水污物收集或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排放的废水应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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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 |
严格划分清洁区、污染区,设置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干燥等区域(满足清洗车辆单向行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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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域设置显著的指引牌或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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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
配备有自动化车辆清洗设备或高压清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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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发泡设备(或带有发泡功能的高压清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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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雾消杀设备或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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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烘干设备等必要的清洗消毒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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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安装监控设施设备,并与属地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系统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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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人员培训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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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入场登记清洗消毒记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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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消毒场所卫生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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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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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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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消毒药的轮换使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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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消毒作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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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杀效果监测评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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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在工作场所明显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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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岗前培训(培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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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车辆洗消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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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评估 |
抽样检测,消杀效果监测评估 ,结果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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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
被验收单位负责人签字: 验收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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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
市农业农村局(签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是否符合”栏,“是”请√,“否”请×,并列出不符合原因。
2.验收内容任一项不符合的,验收不通过,被验收单位要限期整改再次申请验收。
附件3
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登记表(样式)
登记编号:
洗消中心名 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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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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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改扩建 □新建 |
总建筑使用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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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消房面积 |
烘干房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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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消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设备生产厂家 |
设备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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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附公告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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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已经验收合格,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布。 市农业农村部门(签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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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编号规则:由“辖区县(市、区)拼音开头字母(大写)-年份-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武鸣县,WM-2020-0001。
2.填写设备数量时,请把数字和单位一并填入相应空格内。
3.登记栏内请填写经过验收合格得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发布合格名单的文件号。
附件3
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效果监测评估要求
车辆完成清洗消毒后,根据运输不同畜禽种类在车的不同部位取样,以检测O型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H5为洗消效果的指标。
一、取样部位
车厢内外、车底、轮胎、车头、驾驶室的不同平面均要求覆盖。
二、 取样要求
每个平面于上下左右中选5个点,每个点采样面积5cm×5cm(不规则表面可根据需要面积采样),用生理盐水棉拭子横竖擦拭8次,5个点的棉拭子可混合成1份待检样(总液体量≤10mL)。
三、检测量及方法
O型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H5用PCR或者荧光PCR方法,1车可按混样1份样检测。
四、结果评价
(一)运输生猪的车辆:非洲猪瘟核酸检测应为阴性。
(二)运输牛羊等家畜车辆:O型口蹄疫核酸检测应为阴性。
(三)运输家禽的车辆:高致病性禽流感H5核酸检测应为阴性。
附件4
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凭证(样式)
(第*联)
消毒证编号:
车牌 |
车辆驾驶人 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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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消方式 |
□消毒剂消毒。消毒剂名称: 消毒剂浓度:
□烘干 温度: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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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车已按清洗消毒规程于 年 月 日 时完成清洗消毒。
洗消人员签名: 车辆驾驶人签名:
清洗消毒中心全称(并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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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编号:由年份+月份+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2.本证明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车, 第二联由消洗中心留存。
3.具体消毒方式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