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2-29 11:49:26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1227
核心提示: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全省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度,推动生产经营者更好地落实主体责任,让每一位生产经营者都能够紧绷质量安全这根弦,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印刷《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现发放给各地进行宣传。
发布单位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12-29 生效日期 2020-12-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
 
    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全省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度,推动生产经营者更好地落实主体责任,让每一位生产经营者都能够紧绷质量安全这根弦,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印刷《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现发放给各地进行宣传。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贯穿农业生产的全过程,要精心筹划宣传活动,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利用下基层开展工作契机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张贴到辖区内所有村委会防雨淋的宣传栏内醒目位置(每个村委会至少张贴一张),确保告知书张贴平整、结实,持续时间至少一年以上,张贴的同时向群众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用药基本常识,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倡导实施标准化生产,增强生产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对告知书张贴工作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利用配合国家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开展省级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下基层检查指导之机,到各村委会宣传栏进行实地查看,各地在张贴告知书的同时要做好图片影像资料留存备查。
 
    附件:《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22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1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