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县(市、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清府函〔2020〕225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县(市、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清府函〔2020〕22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2-17 10:31:09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642
核心提示:现将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阳山县等13个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清远市人民政府
清远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清府函〔2020〕225号
发布日期 2020-12-16 生效日期 2020-12-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阳山县等13个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6)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97) 法规动态 (2747)
法规解读 (2647)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3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