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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发布五类有机产品认证抽样检测项目指南(试行)的通知 (认秘函〔2020〕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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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2-16 09:11:09  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13510
核心提示:根据《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认监委公告〔2019〕21号)要求,认证机构应对申请认证产品实施抽样检测,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确定所需检测的项目。为进一步规范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抽样检测工作,提高有机产品认证抽样检测项目的一致性,加强对认证机构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确定检测项目的指导,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组织制定了五类有机产品认证(蔬菜类、水果类、茶叶类、畜禽类、乳制品类)抽样检测项目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抽样检测项目指南》(试行)),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认秘函〔2020〕47号
发布日期 2020-12-15 生效日期 2021-07-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备注  
各认证机构: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认监委公告〔2019〕21号)要求,认证机构应对申请认证产品实施抽样检测,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确定所需检测的项目。为进一步规范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抽样检测工作,提高有机产品认证抽样检测项目的一致性,加强对认证机构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确定检测项目的指导,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组织制定了五类有机产品认证(蔬菜类、水果类、茶叶类、畜禽类、乳制品类)抽样检测项目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抽样检测项目指南》(试行)),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样检测项目指南》(试行)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二、《抽样检测项目指南》(试行)必测检测项目为认证机构对申请认证产品实施抽样检测的必须检测项目。认证机构可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增选《抽样检测项目指南》(试行)中选测检测项目或《抽样检测项目指南》(试行)中未列出的检测项目。
 
    三、各认证机构可采用检出限低于本指南中检测方法的方法进行检测。
 
    附件:五类有机产品认证抽样检测项目指南(试行)
 
    认监委秘书处
 
    2020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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