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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江市监〔20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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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2-11 09:31:46  来源: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35
核心提示:现将《江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江市监〔2020〕232号
发布日期 2020-12-10 生效日期 2020-12-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校、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江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9日
 
    附件下载:
 
 

 地区: 江门市 
 标签: 明厨亮灶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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