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交通厅、省公安厅、兰州海关六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市监明电[2020]88号)精神,现将进口冷链食品设立总仓、市场监管、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等相关机构、人员等信息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931—8533220 传真:0931—8533385
附件: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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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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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11-18 | 生效日期 | 2020-11-1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其他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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