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变化
通过将2020新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2019版意见稿以及现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进行比对可以看出,2020新版大部分维持了2019版意见稿中的修改,并在2019版意见稿的基础上新增了多种化合物名称。相较现行版本,2020新版变化较大,包括标准依据更新、化合物名称增加、标准依据增加等。主要变化如下:
备注:下表中红色字体为新增的内容;绿色字体为修订内容。
1.1修改标准依据
注:原国家卫计委,将2013年重组以来发布的公告进行了汇编整理,其中将卫计委2013年第9号公告汇编为卫计委2013年第5号公告。
1.2增加标准依据
1.3增加原料(化合物名称)及标准依据
和现行版本对比,新增下表中所示原料(化合物名称)。为了更清楚的说明2020新版和2019版意见稿的变化,用红色标出了2020新版在2019版意见稿基础上新增加的化合物名称。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9版意见稿中曾主张增加的叶酸的化合物名称“(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最终没有在2020新版中保留。
1.4修改功效成分指标
1.4修改功效成分指标
2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的变化
通过将2020新版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与2019版意见稿以及现行版本进行比对可以看出,2020新版维持了2019版意见稿中的修改,仅在保健功能释义的备注中增加了“保健功能释义按照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附录D 内容进行标注”的内容。即2020新版相较现行版本,增加了保健功能备注中“β-胡萝卜素”、增加了15种保健功能的释义(例如补充钙、镁、铁、锌等的释义)及保健功能释义的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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