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司法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局、室):
《宁夏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试行)》已经2020年第27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洽区司法厅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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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宁司规〔202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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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01-19 | 生效日期 | 2021-01-19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4-01-20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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