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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53号(农业水利类087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高毒高残留高致病农药亟待退出市场流通的提案 (农办案〔2019〕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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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9-20 12:00:0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355
核心提示: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53号(农业水利类087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高毒高残留高致病农药亟待退出市场流通的提案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办案〔2019〕195号
发布日期 2019-09-20 生效日期 2019-09-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严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毒高残留高致病农药亟待退出市场流通的提案收悉。经商科技部、财政部、粮食和储备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毒高风险农药禁限用
 
    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历来高度重视高毒农药管理,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对45种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了禁用措施,严禁生产和使用。同时,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监管,加大农药产品监督抽查和市场主体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规生产经营高毒高风险农药行为,及时组织地方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目前,还有10种高毒农药仍在使用,下一步将重点采取强化监管措施。一是实行定点经营。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推行高毒农药专柜销售、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实现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的全程监管。同时,禁止通过互联网经营销售高毒农药。二是严格限制使用。采取限用措施,禁止高毒农药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上使用。三是加快淘汰进程。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多措并举”的原则,依据高毒农药的风险大小、替代产品生产使用情况,力争5年内分期分批淘汰现有的高毒农药。
 
    二、关于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机制
 
    2017年,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制度,要求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回收农药废弃物,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回收的农药废弃物应当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处置费用由相应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承担,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不明确的,处置费用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财政列支;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农药生产企业、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宣传贯彻力度,并积极探索农药废弃物有效回收、无害化处理方式和补贴机制,同时严防禁用高毒高风险农药流入市场。
 
    三、关于建立农药国家储备制度
 
    为满足突发性重大病虫害防治用药需求,做好救灾农药储备工作,2016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了《中央救灾农药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提出储备农药以高效低毒品种为主,具体品种根据灾害预报及市场需求变化动态调整。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并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要求,组织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做好农药储备工作,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及时提出储备农药调整意见,加大科学用药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储备农药使用效果,有效遏制重大病虫害蔓延危害。
 
    四、关于加大低毒低残留农药研发力度
 
    近年来,科技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高度重视低毒低残留农药研发工作,设立专项、加大投资、集中力量,全力支持新产品创制和配套技术集成创新。“十三五”以来,仅“化学肥料和农药减量增效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就投入23亿多元,支持农药替代技术研究等44个重点任务实施。通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等重大项目实施,先后创制了40多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新品种,研发出绿色生产工艺、集成化生产装备、自动化工艺控制、环保剂型加工等关键技术,使我国农药由仿制为主走向自主研发创新的跨越,目前低毒和微毒农药占比超过84%。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配套使用技术研究和推广的支持力度,为农药减施增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科技支撑。
 
    五、关于推广应用低毒低残留农药
 
    近年来,科技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粮食和储备局等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加快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步伐。财政部会同科技部,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综合运用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金进入,支持低毒低残留农药研发和成果转化。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每年安排1000多万元专项经费,在蔬菜、果树、茶叶等园艺作物主产区开展高效低毒化学农药、生物农药示范,探索补贴模式和推广机制。农业农村部,通过减免资料、优化审批服务等措施,加快生物农药等低毒低残留登记和推广应用步伐。同时,开展“百县万名农民骨干科学用药培训行动”,宣传、培训低毒低残留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提高使用者对低毒低残留农药的认知和科学安全使用水平。粮食和储备局,在粮食仓储环节大力推广应用多杀霉素、川楝素等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减少高毒农药熏蒸次数或免熏蒸。
 
    六、关于推广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以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为抓手,组织各地集成推广杀虫灯、防虫网、粘虫色板等绿色防控技术,有效控制病虫发生,减少化学农药用量。一般大田作物每季减少用药1—2次,园艺作物每季减少用药3—4次,化学农药用量减少15%以上。据统计,2018年主要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29.4%,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粮食和储备局积极推广应用氮气气调、内环流控温、浅层地能低温、空调恒准低温等绿色储粮技术,有效减少磷化铝等高毒农药使用量。下一步,我部将深入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在粮食主产区和果菜茶优势区,打造一批全程绿色防控示范样板,推进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带动引领农药大面积减量增效。
 
    感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对我部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010-59192810。
 
    附件:
 
    农办案〔2019〕195号.CEB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业 残留 流通 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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