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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96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一二三产融合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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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8-19 12:00:0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544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96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一二三产融合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建议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9-08-19 生效日期 2019-08-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鞠秀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一二三产融合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特色产业提档升级问题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特色产业,正在编制《乡土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乡土特色产业发展的思路目标、重点产品、优势区域及保障措施,引导资金、技术、信息向优势区集中,着力打造“小而精”特色产业集群。一是发掘一批乡土特色产品。以资源禀赋和独特历史文化为基础,有序开发特色资源,做精乡土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小宗类、多样性特色种养,加强地方小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充分挖掘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开发乡土特色产业。一些带有地域特色的传统产业,如卤制品、酱制品、豆制品、腊肉腊肠、火腿等传统食品,以及竹编、木雕、银饰、民族服饰等传统手工艺品,成为消费者的“后备箱商品”和“伴手礼礼品”。二是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多样化特色粮、油、薯、果、菜、茶、菌、中药材、养殖、林特花卉苗木等特色种养,推进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全面提升特色农业的绿色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水平。从2018年起,中央财政已安排12.74亿元,支持20个省62个县,围绕1-2个主导产业建设绿色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加工仓储物流等关键环节,加强质量控制和品牌培育,不断推进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产业发展。三是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认定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409个,成为乡土特色产业品牌化、集群化发展的平台和载体。一些示范村镇依托自身农业资源和生态优势,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要求,推进整村开发、一村带多村、多村连成片,夯实产业基础,厚植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不断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四是创响一批乡土特色品牌。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制定不同区域不同产品的技术规程和产品标准,宣传推介一批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创响10万个“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的“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四川郫县豆瓣酱、重庆涪陵榨菜、山东潍坊风筝、河北蔚县剪纸等一批乡土特色产业,承载着历史的记忆,传承着民族的文化,创造着独特的产业价值,增加特色品牌产品和个性服务供给,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成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优势主导产业。
 
    二、关于建设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县问题
 
    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各地建设平台载体,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一是建设农业产业强镇。2018年,启动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扶持特色产业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和建设仓储物流体系。2018—2019年共支持黑龙江省2.6亿元,建设26个农业产业强镇。通过建设农业产业强镇,辐射带动创建一批包括特色产业在内的农业产业示范县。二是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17年,启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支持产业园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保鲜仓储和物流(冷链)配送等。通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能够带动创建一批特色产业示范县。2017—2019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4.47亿元,支持黑龙江省建设7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20年,将继续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黑龙江可按程序申报。
 
    三、关于支持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问题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一是加大政策引导。会同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鼓励各地优化结构布局、培育加工企业、提升技术装备、培养人才队伍、优化扶持政策,引导加工企业重心下沉,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布局。二是强化金融服务。2019年,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合理加大对重点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目前,国家开发银行涉农贷款余额1.66万亿元,农发行涉农贷款余额4.83万亿元。三是加大资金扶持。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支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199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培育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19年,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中央财政安排100亿元,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主食加工,建设清选包装、冷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支持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全产业链技术研发、集成中试、加工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改造升级,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小宗类、多样性特色种养,加强地方小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做大做强特色产业。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部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乡村产业发展司010-59192745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19日
 地区: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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