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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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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1-19 11:45:46  来源: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62
核心提示:为从严打击餐饮服务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及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餐饮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现将重点检查事项通告如下。
发布单位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11-18 生效日期 2020-11-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全市消费者、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从严打击餐饮服务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及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餐饮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现将重点检查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查处通过使用不合格原料危害群众食品安全、取得市场价格优势地位的违法行为。查处通过订立不平等服务条款进行强制消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收取餐位费、收取服务费,禁止自带酒水打击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控制原材料货源及经营权等涉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违法行为。
 
    二、查处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是否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是否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是否设置小份菜、半份菜等菜单。
 
    三、查处违规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行为。
 
    是否有经营未经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进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行为。是否有未经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擅自购进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行为。是否有未经消毒外包装,直接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行为
 
    四、查处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
 
    查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公示的名称、地址不真实的。查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具备实体经营门店,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餐饮违法经营行为。查处使用非法劣质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查处在未在本店加工食品,或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的。查处包装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配送容器、用具、车辆不清洁、不消毒的行为。
 
    从即日起,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对照上述整治重点,立即进行自查自纠,自行纠正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组织执法人员全面开展排查检查,发现问题,从严打击查处。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如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线索,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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