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精准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有效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市作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批6个试点省市之一,参与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工作。自10月30日起,天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已全面上线运行。
为确保实现“无追溯数据不得销售”,市市场监管委按照“全程追溯、一码通行、便捷查询”原则,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电子编码等信息技术,将传统的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纸质追溯管理实现电子化。截至目前,全市1269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在“天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完成注册,累计上传6253批次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追溯数据,落实电子追溯码。食品经营单位在市场销售时,在产品外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天津追溯”电子溯源码,便于消费者扫描,且扫码成功率相对较高。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扫一扫”或“津门食安”微信公众号扫描产品外包装或货柜上的电子溯源码,查询产品溯源信息和经营主体信息,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电子化监管。
天津追溯平台采用箭头式,使消费者能够一目了然了解到商品名称、商品编码、商品规格、批次号、原产国/地区、上游企业(进口商)、检验检疫证明、数量、口岸、入境日期、终端经销商等信息,可使消费者更为直观地掌握产品流通情况。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冷链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完善优化追溯平台功能,加强监测、培训、指导和服务,同时强化对冷链追溯工作推动力度,指导帮助各区落实到位。为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销售单位提供更便捷的追溯管理工具,消费者扫码查询更便捷、更畅通,切实有效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持续加强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冷链企业上线运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赋码责任,未在平台上传追溯数据的进口冷链食品,坚决做到不经营、不采购、不销售,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切实抓落实、抓检查。进一步会同北京、河北两地市场监管局加强追溯平台数据的对接和共享,促进京津冀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