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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92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出台全国性禽类屠宰管理条例从立法角度制止活禽消费的建议 (农办议[2020]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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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9-04 00:00:0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792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92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出台全国性禽类屠宰管理条例从立法角度制止活禽消费的建议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办议[2020]120号
发布日期 2020-09-04 生效日期 2020-09-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霍金花等3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出台全国性禽类屠宰管理条例从立法角度制止活禽消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禽类屠宰管理条例
 
    目前,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仅对生猪实行统一的定点屠宰管理制度,定点屠宰其他动物的屠宰管理办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制定。据统计,目前已有北京、河北、山西、吉林等10个省份对家禽实行定点屠宰管理。对家禽实施定点屠宰管理,有利于规范家禽屠宰行为,提高屠宰效率,维护家禽产品质量安全。下一步,我部将加大调研力度,全面了解各地家禽屠宰有关情况,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家禽屠宰立法工作。
 
    二、关于加强家禽健康消费宣传
 
    经过多年发展,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冷鲜禽肉的消费体制和消费习惯,冷鲜禽肉的市场占有率在90%以上。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地方家禽品种众多,地区间家禽消费习惯差异较大,尤其是南方消费者习惯食用现宰杀的黄羽肉鸡,我国冷鲜禽肉占禽肉消费量不足30%。下一步,我部将加大对地方家禽“集中屠宰、冷鲜上市”经验推广力度,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开展“肉类产业周”等活动,加大家禽科学健康消费宣传力度,促进家禽健康消费。
 
    三、关于完善禽肉生产产业链
 
    为提高畜禽养殖标准化水平,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从2010年开始,我部在全国范围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以家禽等为重点,按照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要求,累计创建家禽标准化示范场1147个。全国蛋鸡、肉鸡饲养规模化比重分别达到76.2%和80.7%。此外,还通过“公司+农户”等方式,引导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养殖设施条件,提升饲养管理和生物安全水平。2016年起我部在14个省份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组织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专项行动、丰收购物节等农产品产销对接专项活动,探索鲜活农产品电商模式。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通过标准化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以点带面提升家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指导地方充分利用现有家禽屠宰产能,推进集中屠宰。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拓展网络销售渠道,确保让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1530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3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屠宰 活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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