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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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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1-10 09:19:24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浏览次数:1343
核心提示:按照市领导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市园林绿化局决定协同森林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开展一次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10-28 生效日期 2020-10-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园林绿化局:
 
    按照市领导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市园林绿化局决定协同森林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开展一次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30日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秋冬季候鸟迁徙期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保护主体责任,运用"街乡吹哨、部门报道"机制,整合发挥市、区各部门优势作用,对非法猎捕、运输、交易、利用野生动物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大"全链条"打击力度,实现市、区、街乡联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坚决遏制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现象,维护首都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三、参与单位
 
    在市级层面,由市园林绿化局联合市森林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参与本次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在区级层面,由各区园林绿化局联合属地公安、区市场监管和城管执法部门,以及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参与所在区域的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迅速部署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做到"六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目标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巡护值守到位、监管措施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二)盯住重点点位,强化精准高效
 
    各区园林绿化局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内候鸟等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和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强化野外巡护和日常检查,严防乱捕滥猎和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使用网捕、毒药、猎夹、猎套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查处,组织力量一追到底,依法严厉打击。
 
    (三)突出行动重点,实现打击全覆盖
 
    在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中,要充分发挥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牵头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执法信息交流,促进市、区、街乡三级联动,深挖违法案件线索,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运输、经营、食用、驯养繁殖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筑牢严防乱捕乱猎、市场交易、运输寄递、消费终端"四道防线",彻底斩断乱捕滥猎、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的利益链条,尽快形成多层次、多部门、出重拳、全覆盖的联合打击高压势态。
 
    (四)广泛开展宣教活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各部门要抓住候鸟迁徙期间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广泛关注的有利时机,以宣传贯彻"一决定一法一条例"为主线,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有针对性地强化保护宣传和科普教育,引导公众、市场消费者和经营者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特别要对执法行动中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汇总,落实报告制度
 
    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园林绿化局要确定专人负责本次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按"秋冬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时上报市园林绿化局,确保各次行动情况上报全面、准确。
 
    特此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0年10月28日
 
    (联系人:苏志军、杨在兰;联系电话:84236165、84236836;邮箱:bjylzfdd@163.com、beijingbaohuchu@163.com)
 地区: 北京 
 标签: 市场监管 动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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