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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69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农业产业的科学规划与整合提升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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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9-29 00:00:0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682
核心提示: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产业的科学规划与整合提升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9-29 生效日期 2018-09-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产业的科学规划与整合提升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产业全程服务
 
    国家高度重视发展农业公共服务,将完善农业公共服务纳入《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等规划文件。为满足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与农产品消费者的信息需求,我部充分利用《农民日报》《农产品市场周刊》、中国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定期发布各类农产品市场价格和供需信息。2017年,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要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大力发展市场信息、农资供应、绿色技术、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初加工、市场营销等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农业生产性服务。同时,推动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中安排资金,支持服务组织为小农户提供深耕深松、工厂化育秧、统防统治等关键环节的生产托管服务。下一步,我部将着力完善为农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为政府调控决策和农户生产经营提供参考。同时,继续推动农业生产托管和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支持引导地方建设集中育秧中心、烘干中心、仓储物流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升对农业产业全程服务能力。
 
    二、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等规划,积极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推动各地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要求,指导各地完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确保所有涉农县(市、区)全覆盖。二是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会同财政部实施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4亿元,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三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多元主体分工协作机制、健全多类资源要素共享机制、完善多种形式利益共享机制,培育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落实好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财政、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落地落实,大力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三、关于培养农业技术、管理、市场运营等农村实用人才
 
    我部认真贯彻《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2007年以来,会同中央组织部依托30个农业农村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累计培养农村带头人9万余人。2017年起示范培训全部面向贫困地区,培训主题聚焦产业精准扶贫。二是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涉农创业者分层分类开展培训。截至2017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50.9亿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超过400万人次。下一步,我部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带头人”和“示范培训”两个关键点,继续实施农业农村部定点扶贫和联系地区产业发展带头人轮训计划、环京津贫困地区万名脱贫带头人培训行动,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着力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四、关于加强农业产业区域整体规划,提升配套设施资源效能
 
    我部会同相关部委先后印发《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2016—2020年)》《全国大宗油料作物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国草食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糖料蔗主产区生产发展规划(2015—2020年)》《“十三五”渔业科技发展规划》及《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系列规划,分品种、分区域确定相关产业的结构布局、发展重点等目标任务。2013年,国家制定印发《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加强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统筹推进。下一步,我部将按照相关规划要求,继续推进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优化,加大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保障效能。
 
    五、关于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促进产业持续发展
 
    国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2017年,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确定了第一批40个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2018年,我部印发《关于启动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的通知》,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等8项行动。目前,各项工作正在顺利推进,已在325个粮棉油糖及园艺作物生产大县开展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创建,在300个大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支持204个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12个省(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推进农膜回收行动和加强耕地土壤质量保护;全国新制定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302项、农业行业标准125项,共监测153个大中城市92个品种近2万个样品,检测指标122项。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按照《意见》要求,推动编制《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积极谋划质量兴农支持政策。同时,继续抓好农业质量年重点任务的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报道,确保“农业质量年”各项举措取得实效。
 
    六、关于加速产业整合集聚,兼顾特色产业发展
 
    我国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和产业区域布局的不断优化,为农业产业集聚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201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对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糖料蔗、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简称“两区”)划、建、管、护工作做出系统部署。建立“两区”,将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有利于推动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现代化。《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相关资金安排要向‘两区’倾斜,支持各地在‘两区’范围内整合统筹相关涉农资金,率先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将有力推动“两区”内相关产业整合,形成产加销完整产业链。同时,为加快培育区域特色产业,我部编制印发《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13—2020年)》,提出重点发展10类144个特色农产品,培育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逐步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公认、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2018年,第一批已认定浙江省安吉县安吉白茶等62个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有力带动了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两区”,研究构建“两区”精准支持政策体系。同时,继续组织做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促进优势主导产业与特色产业协同发展。
 
    七、关于加大农业生态保护,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等规划,对当前及今后加强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作出全面部署。我部于2015年打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大力实施畜禽粪污治理、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面积,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推进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推动节水灌溉工程与节水措施深度融合,农药、化肥利用率已分别提高3.8、4.8个百分点,化肥农药零增长提前三年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农膜回收率均达60%以上。另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要求,化肥行业产能置换、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初步统计,2016年合成氨退出产能292万吨,尿素退出产能433万吨。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时,推动将《肥料管理条例》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推动化肥企业减排降耗。
 
    八、关于提升农业装备的机械化、智能化水平
 
    国家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颁布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款》等法律规章。2016年,我部编制印发《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6—2020年)》,要求加大对“现代农业装备”“设施农业工程”学科群和农业机械化科学实验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农机装备研发技术推陈出新。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00多亿元对农民购置农机、开展机械深松整地作业等进行补贴,连续实施了“智能农机装备”等国家重点研发创新项目以及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等重大技术创新和推广项目,有力推动了全国农业机械化持续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国农机总动力近10亿千瓦,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66%。按照《“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关于实施“农业装备智能化工程”等工作部署,我部陆续在天津、上海、安徽、吉林、江苏5省(市)开展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推介发布“农业环境与灾害监控物联网”“农产品产供销智能管控平台”等116项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2017年,我部启动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在种养领域开展精准作业、精准控制建设,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亿元给予支持,加快了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数字技术的集成应用。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先进农业设施装备和机械化技术推广,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持续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编制数字农业发展规划,制定数字农业试点项目建设方案,加快推进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发展。
 
    九、关于扩大农业产业格局,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国家先后印发《“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我部结合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做好“互联网+农业”实施推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二是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指导督促各地细化实化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创建宣传活动等。三是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通过举办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会、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发布推介活动。2013年开始组织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工作,现已认定4批次91个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四是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支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合财政部安排农村产业融合项目资金86亿元,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等。与发展改革委共同实施“百县千乡万村”示范工程,协调农业发展银行给予信贷支持,带动政策性金融投入598亿元。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各项规划进一步落地实施,并继续落实好现有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支持我部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发展计划司  010—59192538
 
    农业农村部
 
    2018年9月1日
 
    附件
 
    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

建议编号

5692

承办单位名称

农业农村部

 

对办理和答复工作的意见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改进代表建议处理工作的建议

1. 对承办单位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

 

 

 

2. 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改进代表建议工作的建议:

 

 

 

       代表签名:

       代表证号:

注:请代表本人填写并签名后,于收到答复一个月内将此表寄送或传真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处(联系电话:010-63098126、83084693、83084718;传真:010-83083936、63098413;邮编:100805;E——mail:yajy@npc.gov.cn)。
 

附件: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692号建议的答复.CEB

 地区: 中国 
 标签: 规划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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