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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90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创建高州市荔枝龙眼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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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9-30 12:00:0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049
核心提示:您提出的关于创建高州市荔枝龙眼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9-30 生效日期 2018-09-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温锦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高州市荔枝龙眼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是新时期中央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推进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载体。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16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7年3月下旬全国春耕生产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会议作了具体部署,近两年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我部和财政部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创建,加强产业园建设指导。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2017年和2018年,我部和财务部批准了62个产业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我部和财务部联合举办产业园建设培训班,研讨交流各地典型做法经验,部署建设工作。我部及时总结和梳理各地产业园建设涌现的好做法、好模式和好经验,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介,引导各地互学互鉴。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创建高州市荔枝龙眼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议,经县(市、区)申请、省级推荐并按程序遴选,我部和财政部于2018年6月,将广东省茂名市产业园纳入拟批准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名单中。茂名市产业园以荔枝为主导产业,区域范围涉及11个乡镇206个行政村,其中高州市根子镇、分界镇、泗水镇、谢鸡镇、金山街道已处于产业园范围。近期,我部和财政部联合发文正式批准创建,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批准创建的产业园给予适当支持。下一步,我部将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建设指导与管理,加大支持力度,着力建设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示范带动省、市、县形成梯次推进的产业园建设体系,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010-59191481
 
    农业农村部
 
    2018年8月15日
 
    附件: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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