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打造“佛山标准”,增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提升佛山制造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倡导“标准决定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的理念,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聚焦佛山制造业重点产业优势产品,坚持“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定位,打造一批具有佛山产业特色的先进佛山标准,推动“标准、质量、品牌、信誉”一体化发展,实现以先进标准供给更优质量,创造更高价值,建设知名品牌,建立更好信誉,促进“优标优质优价”,以高标准打造中国制造品质标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企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内生动力,围绕市场需要和消费升级方向,不断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2.坚持标准引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快打造先进佛山标准,强化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提升佛山制造核心竞争力和美誉度。
3.坚持突出重点。聚焦我市制造业重点产业优势产品,梳理确定佛山标准重点领域,建立佛山先进产品标准体系,突出产品质量水平和技术优势,加快推进佛山标准品牌建设。
4.坚持开放协作。加强政策引导,集聚产业资源,不断完善佛山标准工作体制机制,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产业联盟、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各界力量,推动佛山标准形成共建共享共治格局。
(三)主要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23年,制定佛山标准超过100项,通过评价的佛山标准产品超过300个,佛山标准产品评价、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不断优化完善,佛山标准品牌效应显著提升,成为先进标准、高端产品、先进技术、优势服务和品质保障的品牌象征。
2.第二阶段。到2025年,制定佛山标准超过200项,通过评价的佛山标准产品超过500个,佛山标准成为中国制造品质标杆,引领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佛山标准供给工程。
1.加快构建佛山标准体系。紧紧围绕家电、陶瓷、铝型材、机械装备等我市重点优势产业,结合我市企业标准“领跑者”、优势工业产品目录、消费者需求等,通过行业协会推荐、企业申请、网上投票等多种形式遴选佛山标准重点产品,定期发布佛山标准重点领域,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标准接轨,瞄准国际新技术和市场新需求,探索建立以佛山标准为代表的团体标准工作新模式、新机制。研究制定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佛山标准,加快构建覆盖重点产业优势产品的佛山标准体系,以佛山标准为引领,培育佛山制造业质量新优势,提升佛山制造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2.开展佛山标准提升工作。鼓励企业提升标准创新能力,促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广泛开展国内外先进标准比对分析、技术验证、协同攻关和技术创新等对标提升工作,主动实施高标准、追求高质量,制定高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填补空白的企业先进标准。着力提升家电领域产品舒适性、智能化等消费体验性能;严格家具、厨卫五金、涂料、建筑陶瓷等家居装修领域有毒有害物质标准要求,促进家居装饰绿色化、健康化;提升机器人、数控机床、精密机械和模具等机械装备安全性、功能性;提高新材料、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等电子信息产品稳定性、可靠性指标要求,注重推动标准提升工作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形成以创新助推先进标准制定、以先进标准促进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推动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佛山标准评价工程。
1.建立佛山标准产品评价制度。加强佛山标准产品评价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佛山标准产品评价机制,明确佛山标准产品评价内容、程序和工作要求,规范评价工作。开展佛山标准产品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从标准水平、质量稳定、科技创新、效益提升等多维度制定佛山标准产品评价规范,按照“企业自主申请、专业机构组织评审、专家综合评价、政府指导监管”的模式,对优势产品采用先进标准、保持产品质量稳定性等进行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评价运行体系,保障评价工作的科学、合理、公正、权威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2.完善佛山标准评价技术支撑体系。加快建立先进高效佛山标准评价支撑体系,成立专责机构,承担佛山标准的组织制定、产品评价、标识管理等工作。提升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机构服务能力,鼓励积极参与佛山标准各项工作。组建标准化战略专家库,为佛山标准提供智力支撑。强化检验检测支撑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服务水平,满足佛山标准产品检验检测需求。加快建设佛山标准公共服务平台,增强标准信息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佛山标准点亮工程。
1.实施佛山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机制。深化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改革,强化生产经营者标准和质量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先进标准信息,确立对市场的“硬承诺”和对质量的“硬约束”,形成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营造“优标优质优价”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开展佛山标准亮标行动。推动通过佛山标准产品评价的企业开展“亮标”行动,突出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比对情况,展示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和竞争优势,在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现场、产品外包装明示佛山标准核心指标以及佛山标准专用标识,将佛山标准标识植入有关广告设计、品牌宣传中,创新佛山标准标识应用途径。充分发挥会展平台的窗口作用,推动“佛山标准”产品企业积极参加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展会及各种对外展销会、展览会、博览会等,扩大佛山标准品牌在粤港澳大湾区和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台港澳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佛山标准培育工程。
1.加强佛山标准企业培育。发挥多方协同、多要素联动的作用,整合资源,加大对细分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隐形冠军、高新技术标杆企业等重点企业的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标准和质量水平,推动更多企业申请佛山标准产品评价。加大对通过佛山标准产品评价企业的扶持力度,向社会公开发布《佛山标准产品目录》,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在产业政策、科技创新、质量管理、标准制定、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检验检测、计量管理、企业增信、人员培训等方面实施“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标准水平高、管理规范、质量卓越、信誉良好的佛山标准标杆企业,积极推动佛山标准对接国家“领跑者”标准,带动产业标准化创新能力和整体质量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
2.加强佛山标准品牌培育。强化策划和宣传推广,组织开展佛山标准专题宣传活动,不断扩大佛山标准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全力将佛山标准打造成为先进标准、高端产品、先进技术、优势服务和品质保障的品牌象征,提升佛山标准区域品牌价值。建立佛山标准品牌培育运营管理机制,推动我市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向规模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推动我市产业优势和国内国际需求相结合,鼓励有竞争力的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支持企业自愿开展佛山标准产品相关认证,更好地与国际市场对接。鼓励电商、大型卖场等平台型企业推广佛山标准产品,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创造有利于培育和发展佛山标准品牌的社会环境,整体提升佛山制造知名度和美誉度,以佛山标准区域品牌价值提升带动企业品牌价值的提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工商联)
(五)实施佛山标准保护工程。
1.规范佛山标准标识管理。加强对佛山标准专用标识的统一规划,组织开展佛山标准专用标识设计,凸显佛山制造品牌形象和文化特征,提升佛山标准的识别度、传播力。开展佛山标准专用标识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工作,建立佛山标准标识管理制度,允许通过评价的企业在相关经营活动中使用佛山标准专用标识。加强对佛山标准标识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和退出机制,提升佛山标准标识的整体形象和公信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
2.加强佛山标准品牌保护。提高佛山标准品牌保护能力,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依法监管和司法维权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依法严厉打击伪造佛山标准标识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佛山标准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自我约束,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提供服务。大力支持企业打假维权,帮助企业加强企业品牌和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商会、协会、中介组织和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形成企业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维护佛山标准品牌信誉。(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市工商联)
3.加强佛山标准产品消费维权保障。建立佛山标准消费权益保障机制,探索成立佛山标准产品消费者权益保障资金池,逐步完善佛山标准产品先行赔付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制度,实行佛山标准产品快速维权,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加快佛山标准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立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等制度,支持、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企业开展质量信用评价,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工商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区人民政府要把打造佛山标准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范畴,依据本实施意见制订实施方案,抓紧研究和完善扶持措施,全力推进佛山标准工作。
(二)强化政策激励。推动将佛山标准政策与科技、产业、政府采购等政策相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市市场监管局要将佛山标准纳入细分行业龙头认定指标体系;市科技局要推动将佛山标准纳入科研成果评奖内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将佛山标准纳入“专精特新”企业指标评价体系,积极指导佛山标准品牌企业申请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扶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将佛山标准纳入我市深化政府招标采购“放管服”改革内容,鼓励采购佛山标准产品。
(三)强化督导考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标准、质量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将佛山标准工作纳入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各部门考核范围,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四)加强经费保障。完善佛山标准配套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保障佛山标准制定、产品评价、保险、先行赔付、品牌宣传推广等以及扶持佛山标准产品经费,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标准化资金投入,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经费保障和投入机制。
(五)加强宣传引导。发动各类媒体资源,及时报道佛山标准工作新进展、新成效,广泛宣传展示标杆企业的优质产品和服务,提高社会各界对佛山标准的认可度,努力营造有利于佛山标准工作的良好外部环境和社会氛围。及时总结典型案例,推广经验做法,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更多企业主动实施先进标准,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