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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农业农村局四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平市本级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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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9-14 10:04:54  来源: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1297
核心提示: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0〕18号)和《吉林省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0]615号)文件要求,为促进草食型畜牧业发展,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推进粮改饲工作,结合四平市本级实际,制定《四平市本级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四平市财政局,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四平市财政局,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8-31 生效日期 2020-08-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四平市本级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铁东区、铁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0〕18号)和《吉林省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0]615号)文件要求,为促进草食型畜牧业发展,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推进粮改饲工作,结合四平市本级实际,制定《四平市本级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现将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四平市财政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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