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阶段农产品等的有害物质残留基准》修改单(2020.8.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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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0-7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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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08-28 | 生效日期 | 2020-08-2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法规 | 专业属性 | 限量相关 |
备注 | 8月2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77号告示,修改《生产阶段农产品等的有害物质残留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 修改未设定生产阶段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的标准适用方法:优先适用该农产品品种的最低降解速率常数,再依次适用小分类的最低降解速率常数、大分类的最低降解速率常数。2. 新设定丁氟螨酯等30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修改氯虫苯甲酰胺等18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3. 新设定丁氟螨酯等30种农药的降解速率常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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