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解读 »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7 15:15:56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2346
核心提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特定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一、制定背景

    塑料作为重要的基础材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随着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的迅猛发展,再叠加上传统业态的存量,系统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成了各级政府需要积极思考和应对的任务。

    2020年1月16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塑料污染治理的系统性、协同性、有序性,结合我省实际,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研究制定了《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比照国家意见的体例格式,共3部分16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分为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思路,明确分阶段的主要目标。

    到2020年,率先在昆明市等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有序扩大禁限范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共4个章节12条。

    (一)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该章节细分为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产品和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产品2条。

    1.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对我省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进行明确,包括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同时,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确定了禁止时间表。

    2.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包括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电商渠道塑料包装等5项任务,明确了禁止、限制使用的时间表。

    (二)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包括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增加绿色产品供给3条,对购物袋、地膜、农作物套袋的替代,电商、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的培育优化,绿色产品供给的推广等作出了要求。

    (三)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包括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3条。按照我省已出台的《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等要求,加强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清运、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并开展专项清理,强化塑料废弃物的终端处置。

    (四)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包括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和标准、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强化科技支撑、严格执法监督4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塑料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财税等相关支持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

    第三部分,强化组织实施。分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强化宣传引导2条。提出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将重点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考核和问责等具体措施。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特点

    一是认真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规定,根据全国统一的时间节点,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确保按国家安排部署完成我省塑料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二是结合我省实际,主动担当,积极探索,在国家的必选动作外,增加我省的自选动作。就电商、快递、外卖行业蓬勃发展带来的塑料污染,在“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中增加了“电商渠道塑料包装”工作任务,按照《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细化我省快递业关于塑料使用的要求;将2020年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范围由省会城市的城市建成区商场等场所扩大到昆明市城市建成区以及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丽江市景区景点内的商场等场所。结合我省农业生产的特点,将香蕉等农作物套袋也明确到《实施方案》中。

    三是我省已出台的政策文件在本《实施方案》中有呼应,避免重复要求或不统一。如《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云南省贯彻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

相关法规: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发改资环〔2020〕863号)
 地区: 云南
 标签: 塑料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解读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