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发布《吉林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日。这一条例的制定,是吉林省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防治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的具体体现。
该条例明确,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是指用石油基原料生产的,供消费者或经营者使用的,在自然环境或堆肥条件下,不能快速(两年内)降解的塑料制品。这类塑料制品对环境的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条例的出台正是为了应对这一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这一措施旨在通过制定明确的禁止名录,动态调整管理策略,以更有效地监管和控制这类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此外,该条例还强调了商场、商店、市场等经营场所开办者的责任。 要求商场、商店、市场的开办者按照相关规定对销售、使用和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情况进行检查,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销售、使用和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提示标识,以提醒消费者和经营者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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