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欧盟
1.1 欧盟有机食品监管
欧盟有机产品认证由欧盟委员会农村与农业发展委员会负责。依据欧盟法规(EC)No 834/2007 ,从2009年起,在食品上标注“有机”标签,必须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欧盟有机食品的认证机构可以是政府部门,也可以是由政府授权的民营机构。
1.2 欧盟有机食品标签标识要求
符合(EC)No 834/2007中相应农畜渔等产品有机生产要求的产品即可使用涉及“有机”相关的术语;对于加工食品,符合(EC)No 834/2007中有机生产要求,且有机配料含有不少于95%的产品才可以标注“有机”标签,使用欧盟有机标识,必须同时写上认证机构的代码和产品的农业原料原产地;含有低于95%有机配料的加工产品不得使用欧盟有机标识。
从第三国进口的有机产品如符合欧盟生产规则,可自愿使用欧盟有机标识。一旦在产品上使用欧盟有机标识,就必须同时写上认证机构的代码和产品的农业原料原产地。
欧盟有统一的有机认证标志(Euro-leaf),同时各个成员国也有各自的有机标志,而各国家不同机构之间也有不同的有机认证标志。
图1 欧盟绿叶(Euro-leaf)有机认证标志和德国国家有机认证标志
美国与欧盟签署了双向的互认协议(按照欧盟或美国农业部有机认证标准认证生产均可)。
2 美国
2.1 美国有机食品监管
美国农业部下设的农产品市场司(Agricaltural Marketing Service,AMS)负责管理美国有机产品的立法、认证认可、处罚、机构批准(认可)和国际合作。
依据美国7 U.S.C. 6501 和7 CFR part 205部分的规定,与中国不同,美国的有机认证是“过程认证”而不是“产品认证”,也就意味着,只要产品中包含了通过有机认证的原料,包装上就可以出现相应的“有机”字样。
2.2 美国有机食品标签标识要求
通过有机认证后,才可以在包装上标注“100%有机”、“有机”或“使用有机原料(特定成分或食品组)制造”等。只有有机率为100%和95%以上的有机食品上,可以使用绿色的“USDAORGANIC”标签。
按产品有机原料含量的不同,美国的“有机”食品标签分类以下四类:
1).“100% ORGANIC”,含有机成分(按重量或体积计,不含水和盐)为100%的产品,产品名称中可以使用“100% ORGANIC”,使用USDA有机标志或/和认证机构的有机印章。
2).“ORGANIC”,含有机成分(按重量或体积计,不含水和盐)达95%以上的产品,产品名称中可以使用“ORGANIC”,标注有机成分的具体百分比,使用USDA有机标志或/和认证机构的有机印章。
3).“MADE WITH ORGANIC(SPECIFIED INGREDIENTS OR FOOD GROUP(S))”,含有机成分(按重量或体积计,不含水和盐)为70%以上的产品(有机成分不超过3种)。此类产品不能使用USDA有机标志,但要标注有机成分的具体百分比并列出含有的有机成分。
4).“LESS THAN 70 PERCENT ORGANICALLY PRODUCED INGREDIENTS”,含有机成分为70%以下的产品(有机成分超过3种)。此类产品不能使用USDA有机标志,但可以标注出所用有机成分并列出百分比。
图2 美国农业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美国已与加拿大、欧盟、日本、韩国、瑞士签署有双向的互认协议(按照协议国或美国农业部有机认证标准认证),与台湾签署了美国出口有机产品的认可协议,与以色列、印度、新西兰、墨西哥签署了进口到美国有机产品认可协议(该协议要求有机产品按照美国农业部的认证标准进行) 。
3 澳大利亚
3.1 澳大利亚有机食品监管
在澳大利亚,食品包装或宣传上 “有机”一词的使用不受限制,是合法的,不需向消费者提供有机产品的任何证据。但“有机认证”一词必须是通过有机认证的产品才能使用 。
有机认证由获得政府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澳大利亚国家可持续农业协会(NASAA)和ACO认证公司分别是澳大利亚最权威和最大的有机认证机构,为澳大利亚和国际的有机产业提供认证和审计服务。
根据跨塔斯曼相互承认协议,在新西兰合法销售的有机产品也可以在澳大利亚作为有机产品销售 。
3.2 澳大利亚有机食品标签标识要求
不论进口还是澳大利亚本国生产的,只有获得有机认证的食品,才能在产品标签、广告中使用“有机认证”术语,且必须要在标签中标注认证机构的名称、地址、编号、有机认证标志。
同美国类似,按产品有机原料含量的不同,“有机”食品标签分类以下四类:
1).“100% Organic Or Bio‐Dynamic”,含有机成分(按重量或体积计)为100%的产品,才可以使用“100% Organic Or Bio‐Dynamic”。
2). “Organic Or Bio‐Dynamic”,含有机成分不少于95%的产品,可以使用“Organic Or Bio‐Dynamic”。
3).“Made With Organic Or Bio‐Dynamic Ingredients”,含有机成分不少于70%的产品,可以使用“Made With Organic Or Bio‐Dynamic Ingredients”。
4).“in‐Conversion”,有机转换期产品在标签上要标注“in‐Conversion”。
图 3 澳大利亚NASAA有机认证标志 (左)和ACO有机认证标志(右)
4 新西兰
4.1 新西兰有机食品监管
新西兰没有具体的法律涵盖有机产品,但根据1986年“公平交易法”,给消费者虚假和误导性的信息是违法行为 。在新西兰,由新西兰初级农业部认可的BioGro和AsureQuality两家最大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其他有机认证机构包括新西兰有机农场和Te Waka Kai Ora。有机食品认证标准并不是食品安全标准,在新西兰出售的有机食品必须同样符合对应的食品安全、标签和成分标准 。
4.2 新西兰有机食品标签标识要求
按照BioGro或AsureQuality有机认证生产并通过审核的产品可以在标签上标注BioGro或AsureQuality的有机认证标志。
图 4 新西兰AsureQuality有机认证标志(左)和BioGro有机认证标志(右)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与中国认监委签订了有机产品国际互补协议,与美国签署了进口到美国有机产品认可协议(该协议要求有机产品按照美国农业部的认证标准进行)。初级产业部与有机认证机构合作,确保出口的有机产品符合MPI官方有机保证计划(OOAP)的国际标准,该计划为出口欧盟、瑞士、台湾和日本市场提供了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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