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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布优化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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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07 14:42:5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594
核心提示:近日,广东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倡议书》。该倡议书旨在优化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以增强消费者对食品信息的获取便利性。它包括三个主要方面的改进措施:首先,通过在显著位置标注日期信息,确保消费者容易找到这些信息;其次,采用清晰易读的字体和高对比度的颜色方案,使日期信息一目了然;最后,提倡使用直观的日期格式,减少消费者对日期理解的困难。此外,倡议强调了食品企业在这一过程中的责任,鼓励企业加快实施这些措施,共同为创建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而努力。

近日,广东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倡议书》。该倡议书旨在优化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以增强消费者对食品信息的获取便利性。它包括三个主要方面的改进措施:首先,通过在显著位置标注日期信息,确保消费者容易找到这些信息;其次,采用清晰易读的字体和高对比度的颜色方案,使日期信息一目了然;最后,提倡使用直观的日期格式,减少消费者对日期理解的困难。此外,倡议强调了食品企业在这一过程中的责任,鼓励企业加快实施这些措施,共同为创建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而努力。

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优化标注位置的显著度,让日期“容易找”  

(一)在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最小销售包装有多层的,在其最外层包装上标注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三)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式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其指向应当具体清晰、描述准确、位置明显且易于查找。  

(四)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展示在食品包装外侧表面,不在食品包装内侧表面通过液态产品透射、折射等方式进行展示。  

(五)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标注在食品包装以外载体上。  

二、强化标注字体的清晰度,让日期“看得清”  

(六)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七)以白底黑字、黑底白字等背景颜色与日期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清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八)改进镭射喷码雕刻技术、钢印压字技术、激光打印、喷墨打印等日期标注技术和设备,字体应具备明显颜色,符合对比明显要求,同时确保持久清晰。  

(九)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印刷在螺纹、凹凸等不平滑表面,以免造成文字扭曲、难以识别。  

(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与其他标签文字、图案重叠。  

三、提高标注方式的便民度,让日期“不用算”  

(十一)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  

(十二)同一预包装内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在外包装上以最早到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或在外包装上分别标注每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  

(十三)采用分装方式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同时标注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分装日期,以不晚于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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