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农委〔2020〕32号)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农委〔2020〕3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8-21 02:31:04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浏览次数:2343
核心提示:为鼓励和引导全市林下经济发展,现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 津农委〔2020〕32号
发布日期 2020-08-07 生效日期 2020-08-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1.天津市林下种植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2.天津市林下养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为鼓励和引导全市林下经济发展,现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有效落实《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积极发展生态产业,引导和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培育林业发展新动能,打造林下经济赋能新平台,使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的,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加强科技服务、推动林下经济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保护生态与科学利用同步。坚持保护第一,在增加市场供应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对林地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种植、养殖品种和密度,适度开发林下休闲观光及旅游资源,既要增加绿色优质产品生产能力,让广大群众享受林下休闲的幸福感,又要防止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强调政府在推动林下经济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同时,切实发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有效提升其盈利能力,提高林下经济发展水平,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3.产业发展与增加收入共享。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总体要求,推动林下经济发展中既要注重产业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又要兼顾农民利益,让更多农户享受林下经济发展带来的效益。

    4.创新发展与专业服务协同。既要注重适宜林下种养新品种、新技术集成配套引进推广以及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科技水平,又要加强与之相配套的病虫害统防统治、卫生防疫、森林资源开发及休闲产业打造等专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全市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整体水平。

    二、发展目标

    坚持“绿色、融合、协同、创新、有序”的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扶持一批产业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一批品质优良、品牌知名的特色林下经济产品。结合不同区域生产条件,建立区域特色鲜明、发展前景良好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2020年全市林下经济面积发展到50万亩,其中: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区每个区发展到8万亩以上,东丽、西青、津南、北辰和滨海新区每个区发展到2万亩以上。2021年全市林下经济面积力争达到120万亩,到2022年将我市适宜发展林下经济的成片林地全部发展林下经济,实现林下经济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鼓励林下种植产业发展。林下种植产业重点打造林粮(油、棉)、林药、林菜(菌)和林花(草)等模式。到2022年全市适宜林下种植地块实现全覆盖。

    (二)鼓励林下养殖产业发展。林下养殖重点打造林下禽类、蚯蚓和蜜蜂养殖等模式。到2022年全市适宜林下养殖地块实现全覆盖。

    (三)鼓励林下三产融合发展。林下三产融合重点打造林下休闲观光、林下康养及户外运动产业等模式。到2022年全市适宜林下休闲观光、林下康养及户外运动地块实现全覆盖。

    四、主要发展模式

    各涉农区在推动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要解放思想、打开思路,充分利用好现有林地,坚持因地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旅则旅,确保将适宜地块全部开发利用,鼓励各涉农区结合本地实际选取以下模式发展林下经济:

    (一)林下种植模式

    1.林粮(油、棉)模式。根据林间光照强度和农作物的不同需光特性,在新造林地和未成林的幼林地选择性套种。

    林地选择:选择水肥条件较好的速生林、经济林等新造林地套种。

    品种选择:根据现有农作物资源种类,发展林粮间作模式的套种品种有小麦、玉米、大豆、绿豆、甘薯等;发展林油模式的套种品种有油葵、油菜等油料作物。

    2.林药模式。利用林地空间和林荫优势以及药材的喜荫特性,林下间种中药材。实行半野化栽培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工成本。

    林地选择:选择郁闭或半郁闭、水肥条件较好的阔叶林、经济林等林地。

    品种选择:遵循“适地适药”原则,优先发展适宜本土生长的中药材品种,对于引进的新品种要小范围试验,经实验确认后方可推广。可借鉴林药模式的主栽品种包括苦参、射干、白灼、金银花、板蓝根等。

    3.林菜(菌)模式。主要采取林间覆土畦栽、林间地表地栽、林间立体栽植食用菌等形式。

    林地选择:选择郁闭度较高、林地内通风、氧气充足、光照强度低、水量充足的速生林林地。

    品种选择:遵循“适地适菌”原则,林菌模式主栽品种包括木耳、平菇、鸡腿菇等。林菜模式主栽品种包括辣椒等。

    4.林花(草)模式。利用林地空间和林荫优势以及部分花草的喜荫特性,实施林下间种。

    林地选择:选择郁闭或半郁闭、水肥条件较好的经济林、速生林等林地。

    品种选择:优先发展乡土花卉、牧草等,对于引进的新品种要小范围试验,经评估确认后方可推广。

    (二)林下养殖模式

    1.林下蚯蚓养殖模式。利用林地空间和林荫优势,发展林下养殖。

    林地选择:选择郁闭、距离居住生活区较远的条件较好的经济林、速生林等林地。

    品种选择:优先发展现有养殖品种大平二号,对于新引进的新品种要在小范围试验、示范,评估确认后进行推广。

    2.林下禽类养殖模式。在满足环保及防疫要求地块,利用林地空间和林荫优势,发展林下禽类养殖。

    林地选择:选择郁闭、距离居住生活区较远、防疫条件较好的经济林、速生林等林地。

    品种选择:遵循“适地适禽”原则,可借鉴发展的主要养殖品种包括鹊山鸡、华北柴鸡、农大三号蛋鸡、草鹅等。

    3.林下蜜蜂养殖模式。利用果蔬及林下作物蜜源,发展林下蜜蜂养殖。

    林地选择:选择郁闭、距离居住生活区较远的条件较好的经济林、速生林等林地。

    品种选择:优先发展现有养殖品种意大利蜂,对于新引进的新品种要在小范围试验、示范,评估确认后进行推广。

    (三)林下三产融合休闲康养模式

    1.林下休闲观光模式

    林地选择:利用良好的林地环境、自然环境、森林景观、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

    依托资源:蓟州、宝坻、武清等区可供开放游览的森林国家公园、湿地公园等。

    优先发展形式:亲子娱乐、乡村旅游、科普教育、自然课堂、艺术美育、农庄园艺等。

    2.林下康养度假模式

    林地选择:山清水秀、林被清幽、林下产品林果产品资源丰富,交通条件较好,周边公共设施良好的区域,拥有乡村传统文化及非遗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区域优先。

    依托资源:郊野公园、果林地区、蓟州宝坻林药、津南东丽林花、宁河林菌、静海林菜、宁河版画、蓟州皮影雕刻等传统技艺、民间音乐舞蹈、民间体育等。

    优先发展形式:森林游憩、农事休闲、农耕怡情、写生美育、民间艺术、康复医疗、亚健康诊疗、慢病管理、营养膳食、心理诊疗等。

    3.林下户外运动模式

    林地选择:林地资源丰富,设施特色明显,树龄高,原始度高。

    依托资源:蓟州北部可供开放游览的自然保护区,有条件的现代农业园区。

    优先发展形式:露营野炊、人防基地、野外生存、定向越野、登山攀岩、悬崖速降、山地自行车、拓展训练、健身赛事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委负责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林下经济发展目标,制定实施意见和专项实施方案,并组织专业力量提供技术支撑。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具体负责推动本区林下经济发展,负责协调扶持政策,争取扶持资金,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推动全市林下经济快速发展。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应大力筹措扶持资金,并充分整合现有各类支农资金,打造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林下经济发展。支持在确保符合规划且不破坏生态环境和林业资源前提下,少量占用林地建设种养殖设施及必要的水、电、路、渠等辅助设施,发展林下经济。

    (三)培育经营主体。加大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发展林下经济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林下经济适度规模发展,带动林农增收致富。

    (四)严守保护底线。发展林下经济,要同步做好林业资源的保护,抓好病虫害防治及森林防火。同时,发展林下经济地块需符合区域发展规划,且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决杜绝假借林下经济之名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违法违规造林行为,严防耕地非粮化,确保全市“米袋子”和“菜篮子”供给能力保持稳定。

    (五)突出科技支撑。实行内联外引,整合全市林业、农业科技资源,针对主要种植品种开展良种良法研究,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重点在良种繁育、仿生栽培、节水保土、病虫害防治、产品采收加工等方面推广一批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

    (六)加强绩效管理。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强化过程管理,将林下经济任务分解至各涉农区,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任务指标体系。加强督查指导,改进监督检查方法,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和通报机制,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附件:
   1.天津市林下种植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2.天津市林下养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3.天津市林下三产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地区: 天津 
 标签: 农业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97)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41)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42)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4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