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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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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2 14:54:33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7976
核心提示:2020年1月,经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和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精神和省政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四川,加强统筹谋划,系统性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遵循国家“禁限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思路,提出从源头减量、替代循环、规范回收、强化支撑、组织实施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塑料污染治理。
     7月2日,《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
 
    塑料是重要的基础材料,在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应用广泛。不规范生产、使用、处置塑料会造成资源能源浪费,带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甚至进入食物链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当前,随着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新兴业态发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塑料制品特别是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消耗量持续上升;替代产品的推广应用存在不足;新型治理模式的培育不够;企业、公众参与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识有待加强。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将塑料污染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加以推动。2020年1月,经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和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精神和省政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四川,加强统筹谋划,系统性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遵循国家“禁限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思路,提出从源头减量、替代循环、规范回收、强化支撑、组织实施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我省塑料污染治理。
 
    一是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分种类分阶段实现塑料垃圾源头减量。二是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推动邮政业绿色包装,推广应用塑料替代产品和模式。三是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主要包括加强塑料垃圾回收和清运、推进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四是落实法规制度、健全标准体系、完善支持政策、强化科技支撑、严格执法监督,不断强化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制度保障。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塑料污染治理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在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实施办法》充分结合四川实际,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了地方特点。
 
    一是紧密结合四川省相关工作实际。在充分体现国家“禁限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思路同时,紧密结合四川省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行动等工作,提出支持可降解塑料产品研发生产,引进先进企业与本地企业合作,提高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依托国家级和省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促进项目集聚,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等。
 
    二是提出四川省塑料制品禁限阶段性目标。充分考虑到省内各地区和各行业的差异性,区分重点城市、地级以上城市和相关县级城市,按照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段,“分地区、分时间、分领域”提出了四川省塑料制品禁限目标,体现了共同而有区别、因地制宜的原则,符合四川省情,提升了《实施办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突出邮政业限塑等重点任务。近年来,电商、快递等新兴业态带来的快递塑料包装消耗量快速上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实施办法》在国家文件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全面推动邮政业绿色包装,督促寄递企业采购使用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包装产品,推广使用环保胶带、包装袋和填充物,逐步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推动寄递企业建立完善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经过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产品;选取若干城市和品类开展邮政业可循环、可折叠快递包装的规模化应用试点等,突出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针对性。
 
    下一步,四川省还将出台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省级部门责任清单,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尽快取得预期成效。
 地区: 四川
 标签: 回收 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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