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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商务局关于《南通市政府关于稳定外贸发展的政策意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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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2 09:57:59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39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工作部署要求,帮助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增强外贸发展新动能,推动全市外贸稳中提质,市政府制定了《关于稳定外贸发展的政策意见》,现就政策措施内容进行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工作部署要求,帮助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增强外贸发展新动能,推动全市外贸稳中提质,市政府制定了《关于稳定外贸发展的政策意见》,现就政策措施内容进行解读。
 
    一、稳定外贸总量
 
    对保持外贸增长的县(市)区给予奖励。以前两年进出口均值为基数,全年出口每增长1亿元奖励5万元(高技术产品出口每增加1亿元奖励15万元)、进口每增加1亿元奖励2万元。奖励应专项用于县(市)出口信保统保平台建设、支持县(市)企业参加“南通名品海外行”展会。
 
    解读:一是鼓励各县(市)区积极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二是支持县(市)加快推进出口信保统保平台建设;三是县(市)企业参加“南通名品海外行”展会,与市区企业同样享受统一组织、统一宣传、统一特装政策。
 
    二、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
 
    (一)支持市级出口信保统保平台建设。对出口额3000万美元(不含30万-300万美元)以下企业参加市级出口信保平台的基本保费给予全额支持。
 
    (二)支持企业自主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对市区企业自主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费用,给予不超过20%、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对当年出口3000万美元以上的市区投保企业,出口比上年度(新企业以3000万美元为基数)每增长100万美元给予3万元支持、最高200万元支持,与保费支持政策不重复享受,可按就高原则执行。
 
    解读:一是市财政承担市级出口信保统保平台建设费用,对出口额3000万美元以下市区企业参加市级中小企业出口信保平台的基本保费给予全额支持。出口额30万-300万美元企业可参加省小微出口信保统保平台,基本保费由省财政承担。二是鼓励外贸企业自主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给予保费扶持。
 
    三、支持开拓国际市场
 
    (一)市区企业参加市重点境外国际展会给予不超过2万元参展补助,每增加一个展位增加1万元。
 
    (二)办好“南通名品海外行”。“南通名品海外行”系列展会的组织、特装和宣传等公共费用由市级统一承担。
 
    解读:旨在鼓励企业开拓多元国际市场。
 
    四、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
 
    经认定的南通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产业园,每年按评定等次分档给予奖励。奖励应专项用于新增配套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和支持园区企业降低物流费用等。南通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产业园的认定、评定及考核奖励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解读:2019年12月,国务院批准在南通设立中国(南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该政策旨在推动线下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发展,对发展较好的园区给予一定奖励。
 
    五、推进外贸新业态发展
 
    (一)鼓励外贸新业态发展。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额达到全年目标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通州区、海门市两地根据完成的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额按比例进行分配)。
 
    (二)鼓励外贸集聚区发展。鼓励在市区范围内招引经营性外贸企业并形成集聚,对认定的南通市外贸集聚区给予10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专项用于外贸集聚区招商工作。南通市外贸集聚区的认定、评定及考核奖励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解读:一是用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这一国家级试点,拓宽企业出口渠道,带动市场内外贸融合发展;二是鼓励城区外贸集聚化发展,建设特色外贸集聚园区。
 
    六、推进金融平台建设
 
    扩大市“通贸贷”融资平台规模和覆盖面,符合条件的县(市)可按自愿原则加入市“通贸贷”融资平台,企业因融资业务造成的平台资金池损失部分按属地原则各自承担。
 
    解读:一是扩大市“通贸贷”资金池规模,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更优惠的融资支持;二是鼓励县(市)加入市“通贸贷”融资平台,让县(市)企业也能享受优惠融资政策。
 地区: 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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