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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川农函﹝2020﹞5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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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6-29 09:12:38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1271
核心提示: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20]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省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推荐工作。
发布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川农函﹝2020﹞558号
发布日期 2020-06-28 生效日期 2020-06-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林业草原、发展改革、财政、科技、自然资源、水利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20]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省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原则上以县(市、区)政府为单位申报,区域内特色主导品种相同、获得同一地理标志认证(登记)的地级市可单独申报,地级市区域内的部分县(场)也可联合申报。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或已认定为四川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省级以上现代农(林)业园区的地区申报创建,对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所属贫困县创建条件和认定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二、申报条件

    拟申报的中国特优区,应符合《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标准》(农市发[2017]8号)中的创建条件和《四川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实施规划(2018-2022年)》对重点品种(类)和区域布局的总体要求,并达到以下条件。一是特色农业产业优势突出。资源特色鲜明、产业规模适度、生产历史悠久、绿色生态发展,拥有较好产业基础和相对完善的产业链条,是当地前三大特色农林主导产业之一,在国内外具有较强代表性和竞争力。二是市场培育与品牌建设有力。产业融合发展程度高,特色主导产品市场供销稳定,产品品质优良,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强,市场管理机制健全,拥有一定影响力的农(林)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及知名度高、美誉度好、影响力广的产品品牌。三是推进措施扎实有效。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特色产业发展,在产业扶持政策、土地保障、金融支持、人才引进、价格机制和品牌创设等方面措施有力,取得较好成效。四是引领示范带动效果显著。在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科技支撑体系、品牌建设与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示范作用明显,对特色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五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特色农产品种养要符合农业、森林、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法律法规,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要求。

    三、申报安排

    (一)申报程序。各市(州)特优区创建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县(市、区)政府自愿申报,每个市(州)筛选确定1个申报单位,推荐报送1个特色主导产品,申报材料汇总成套后,报省级特优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形成5个建议名单,报省政府同意后上报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二)申报材料。各申报主体需填写《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创建工作方案及证明材料。市(州)负责填写《2020年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工作联系表》(附件2),并连同申报单位的成套纸质材料一式12份及电子版于2020年月?日前报至省级特优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特优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严把材料质量。各市(州)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重点,择优选择品种和区域,严格审核申报书、工作方案、基础数据表等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按时报送材料。中国特优区申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科学确定推荐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对于数据不实、材料不全或滞后报送的将不纳入本次申报认定范围。

    (四)开展监测评估。本次申请后,中国特优区将稳定在300个左右,为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推动高效发展,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将加强对特优区建设的指导和评估。今年将对2017年度首批认定的中国特优区进行监测评估,对评估不达标的特优区,红牌警示并整改,整改后仍不大能达标的,撤销“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告。我省有苍溪猕猴桃、攀枝花芒果、宜宾油樟三个首批认定的中国特优区需开展此项试点工作,请三地特优区创建主管部门于2021年12月3日前登录监测系统(http://www.iotcaas.cn/teyouqu),完成有关数据(附件3)和总结材料线上线下报送工作。

    (五)加强建设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强特优区建设管理,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出台特色农业产业支持政策,集中力量支持特优区建设。请各市(州)及时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总结近

    年来特优区建设经验成效,同时报送特优区建设管理监测工作联系表(附件4),共同推进国家级、省级特优区监测管理工作。

    (六)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厅特色产业发展处:李欢欢(028)85505523、15102398316,孔建雄,(028)85505799、13982142844,scsyyzz@126.com?

    省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处:孙艳,(028)83235909

    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宋汶庭,(028)86705874

    财政厅农业处:张万鹏,(028)86725985

    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聂玮玮,(028)86711518

    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庞佑军,(028)87036130

    水利厅农田水利局:赵雪扬,(028)86647464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水利厅

  2020年6月24日
 地区: 四川 
 标签: 认定 农业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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