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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202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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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6-28 14:24:32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663
核心提示: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137号)精神,有力有效推进中国(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海东综试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青政〔2020〕38号
发布日期 2020-06-28 生效日期 2020-06-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中国(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1日
 
    中国(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137号)精神,有力有效推进中国(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海东综试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要求,围绕推动“一优两高”创建“五个示范省”培育“四种经济形态”,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复制推广前三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结合我省产业优势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大胆突破,积极探索创新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着力完善产业链和生态圈,打造与中亚西亚南亚及欧洲地中海国家跨境电商合作的重要平台,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公共平台,健全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物流金融税收等配套政策体系,完善跨境电商运行机制,打造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B2B出口保税备货进口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域和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域,引进区域性跨境电商骨干企业,培育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和本土竞争力强的跨境电商企业,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聚焦清洁能源轻工业农牧业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大宗商品贸易,把海东综试区打造成为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先行区,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节点和国家内陆开放新高地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跨境电商“两大平台”
 
    1.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集通关税务外汇工商信用物流等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完善在线支付快速通关办理退税等综合服务功能设置,构建统一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体系数据标准认证体系,建立面向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全链路服务,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实现电商报关物流等企业与关检外管税务等管理部门间的数据交换共享加强与其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和业务协同
 
    2.建设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加快推进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升级,探索多元功能叠加,优化检验检疫流程,实现海东工业园区内立体化通关争取对口帮扶省份在海东及其他地区建立飞地产业园,承接引进一批带动性强的跨境电商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一批电商产业园区快递物流园区创业创新基地,形成功能设施完善规模企业聚集的产业生态圈
 
    (二)打造“四个中心”
 
    1.打造立体化物流枢纽中心紧抓“一带一路”设施联通曹家堡国际机场三期建设契机,以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为核心,探索建设中欧班列沿线跨国智慧物流平台,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以及第三方第四方物流,打造“公铁航”立体物流监管模式,实现设施联通部门协作通关流程一体化,推进建设辐射区域更广集聚效应更强服务功能更优运行效率更高的跨境物流分拨转运基地,构建辐射欧亚的立体化物流枢纽中心
 
    2.打造跨境“特色大宗商品”集散中心通过建立线上信用体系和结售汇绿色通道,积极推进高信用等级企业开展大宗商品跨境电商交易,创新推进大宗商品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和线上流通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开通国际货运航线,推动中欧班列开行频次加密,促进临空产业发展通过保税物流中心及“公铁航”交通枢纽优势,打造商品出口网络,建立海东综试区“特色大宗商品”集散中心
 
    3.打造跨境电商结算中心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用好用足外汇管理部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便利化措施,加强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作,构建海东综试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持续稳定风险可控的跨境电商结算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线上金融结算服务
 
    4.打造跨境电商数据中心依托高原大数据中心,建立海东综试区跨境电商数据中心,加强通关结汇支付物流和退税等环节信息管理,推进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实现监管相关全口径数据对接
 
    (三)构建“六大体系”
 
    1.构建信息共享体系以提升跨境电商信息化服务水平为目标,依托海东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多功能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为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2.构建金融服务体系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推动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规范合作,依托海东工业园区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为各类跨境电商应用市场主体提供融资贷款清算汇兑仓单质押保险理财等“一站式”金融服务
 
    3.构建智能物流体系以海东市及全省其他市州已形成的物流产业为支撑,择优引进一批大型物流企业,大力培育一批本地物流企业,发展第四方物流,搭建智慧物流平台,实现物流供应链全程可验可测可控,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智能化物流服务鼓励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为跨境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提供外贸供应链综合服务加快推进西宁邮局中心局万纬西宁海东物流园等重点物流项目建设,为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冷链物流等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打造辐射高原地区的仓储物流分拨中心和跨境电子商务货物集散地
 
    4.构建电商信用体系利用大数据区块链5G等先进技术,结合信用信息数据库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记录查询商品信息查询货物运输查询等功能,制定跨境电商信用负面清单,探索跨境电商B2BB2C业务信用机制,建立由监管部门信用认证第三方信用服务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实现电商信用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
 
    5.构建统计监测体系完善交易主体信息电子合同等标准格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实现科学化统计管理,探索适合网络零售形式的海关归类办法清单申报通关及统计方法研究跨境电商B2B的统计标准口径和方法,做好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统计工作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各类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6.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通过商品备案清单申报数据统计风险信息采集网络监测等手段,收集汇总跨境商品订单物流及相关风险信息;建立风险评估分析机制,评估分析在商品准入订单交易质量管控网络安全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建立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加强跨境电商风险预警防控和质量管理,提升跨境电商业务规范监管水平,引导企业合法安全诚信发展
 
    (四)创新“八项举措”
 
    1.创新监管服务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实行跨境电子商务“清单核放集中纳税代扣代缴”便利化通关模式,探索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的转关物流方式,全面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全国通关一体化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探索建立“事前监管事中控制事后可追溯”的大宗商品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新模式简化跨境电商应用企业通过流通,提升通过效率
 
    2.创新税汇管理创新简化退(免)税办理,积极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等政策规范企业所得税与核定征收管理,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可自行判断申报享受企业所得税简化外汇名录登记手续,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中小电商办理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解决B2C零售出口收汇管理问题,研究制定以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代替报关单的管理办法
 
    3.创新金融服务通过充分发挥市场资源,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等举措,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合作,建立风险可控的业务模式,探索创新线上金融产品与服务,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新险种和新服务,拓展跨境电商融资渠道和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
 
    4.创新国内国际协同以西宁海东和格尔木城市建设和功能提升为基础,以国家经济发展重心由沿海地区向西部地区转移为契机,借助沿边沿海城市和内地中心城市城市群对外的合作优势及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对外开放的区位优势,积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缔结友好城市,构建进入中亚西亚南亚及欧洲地中海国家的战略通道发挥青海省“承东启西”“贯通南北”的桥梁作用,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贸易,推动中国与中亚西亚国家间深化海关合作互认,夯实对外开放的互联互通基础
 
    5.创新商业主体培育加强青海特色产品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培育特色产品和国际品牌开展专项品牌建设行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培育打造新产品新品牌拓展境外营销渠道,举办各类专场培训对接会等活动,重点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际市场,扩大本土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6.创新新零售业务借助“大美青海”品牌和“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知名体育赛事,将文化旅游业与国际体育经济产业相结合,探索在曹家堡国际机场保税物流中心进出口商品直销店和西宁海东各商业区及河湟新区重点打造“青藏大客厅”,在旅游景区建立“跨境电商保税进口+新零售”相结合的新型O2O跨境保税线下体验店建设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跨境+自提”相结合的新型体验中心及线上青海民族特色产品展示馆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合作,探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青海省互设特色产品线下体验店,推动青海特色商品文化产品“走出去”,构建全程监管的跨境商品零售业务新模式
 
    7.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建立电商人才创新创业支撑平台,鼓励跨境电商人才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对符合要求的高技术人才按规定申请奖励,并给予补贴支持企业高校等参与建设各类跨境电商创业孵化载体,推动孵化载体与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的深度对接合作
 
    8.创新海外仓建设机制支持引导和鼓励大型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海外仓海外综合服务中心及展示销售中心等,形成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海外仓服务体系探索构建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和海外仓联动网络,提升海外仓智能化信息化本土化水平,打造有竞争力的出口跨境电子商务供货机制,创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机制保障省商务厅牵头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省直有关部门根据海东综试区建设发展要求,加强指导,创新举措,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政策支持;海东市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海东河湟新区管委会细化任务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海东综试区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策导向积极开展大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招商工作,制定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加强现有国家级试点优惠政策的运用,研究制定海东综试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企业及国际物流海外仓人才培养融资贷款等发展的新举措新政策,鼓励创新发展
 
    (三)强化资金保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政策,统筹中央和省市级外贸资金,支持跨境电商重点领域发展,建立和制定资金使用细则,组织并做好申报审核工作,引导资金重点投向跨境电商关键领域
 
    (四)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开展跨境电商论坛和推介会等活动,扩大海东综试区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联合互动,营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跨境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安全防控建设做好各类线上平台网络安全统筹工作,开展信息互换与执法互助,严厉打击商业瞒骗和走私犯罪等违法行为,充分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为海东综试区跨境电商公平交易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环境
 地区: 青海 
 标签: 跨境电子商务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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