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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救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农计财〔202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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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6-09 09:37:06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1733
核心提示: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财农〔2020〕3号)要求,为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2020年农业生产救灾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陕农计财〔2020〕20号
发布日期 2020-06-08 生效日期 2020-06-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2020年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分配表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发展局、韩城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财农〔2020〕3号)要求,为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2020年农业生产救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6日
 
    2020年农业生产救灾项目实施方案
 
    为有效控制农作物重大病虫危害,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实施,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处置率达9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病虫危害总体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
 
    二、实施内容及范围
 
    (一)实施范围。本次农业生产救灾防控主要覆盖以关中及陕南小麦条锈病为重点、关中东部及陕北农区蝗虫为重点的常发、重发区域;全省玉米、水稻及秋杂粮主产区的草地贪夜蛾发生区域。
 
    (二)实施内容。小麦重大病虫防控主要用于所需的物资材料补助,包括购买药剂、药械、燃油及应急防治、统防统治、生态控制技术应用费、技术指导费、作业费、培训费、有毒有害补助;条锈病、赤霉病、茎基腐病等重大病害流行规律研究等补助(含早春条锈病应急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农区蝗虫防控主要用于监测预警、预防控制、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控补助。省农垦地处我省黄河、渭河和洛河交汇的东亚飞蝗滋生区,主要用于蝗虫监测及应急防控。草地贪夜蛾防控主要用于监测预警设备购置(在玉米主产县区重点村庄配备1套性诱捕器);应急防控、统防统治服务和引领群防群治;防控技术宣传、培训指导等。
 
    (三)实施方式。由市级植保机构协调落实,县级组织实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专业化服务组织,利用新型高效施药器械、新型药剂及生防产品开展统防统治。
 
    三、测算标准
 
    小麦条锈病等重大病虫、蝗虫和草地贪夜蛾防控,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开展应急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任务的专业化服务组织,作业费用每亩不超过20元(含器械、农药、作业费用)。
 
    四、实施进度
 
    (一)小麦病虫
 
    3月份,开展应急防治。小麦返青至拔节期,防控地区以关中西部渭河两岸的宝鸡市凤翔、陈仓、岐山、扶风、眉县,咸阳市武功、兴平、乾县、秦都和西安市周至、鄠邑等11个灌区县为重点,统筹兼顾其他区域防控,科学合理划定区域,调配专业化防治组织,集中开展统防统治,压低条锈病菌源基数,减缓扩散速度,确保实现“控西防东保中原”的目标。汉中、安康、商洛、渭南市的重点县区,组织应急防治队,对重发田快开展防治,进行“打点保面”,控制扩散流行。
 
    4月份,开展中期普防。在小麦拔节至扬花期,针对多种重大病虫交织发生、集中危害的特点,以条锈病为重点,兼顾蚜虫、赤霉病,组织专业化防治队伍、种植大户、合作社,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全域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形成统防统治、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局面,确保不造成大的危害。
 
    (二)蝗虫
 
    6月-8月份,开展蝗虫防治。在渭南和榆林、延安等市飞蝗和土蝗常发区、重发区域,开展监测普查,组织专业化防控队伍,在防控关键时期,集中开展大面积统一防治,确保飞蝗不起飞危害,土蝗不扩散蔓延。
 
    (三)草地贪夜蛾
 
    4月-6月份,开展草地贪夜蛾防控。以陕南玉米产区为重点,加密布设监测站点,全面监测虫情动态;适时组织专业化防控队伍,扑杀迁入虫源;6月-9月份,以关中夏玉米产区为主,兼防陕北春玉产区,诱杀成虫,采取应急防控、专业化防控和联防联控的方式,主攻低龄幼虫,开展草地贪夜蛾全面防控。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按照高效便民、不误农时的原则,与本级财政部门充分沟通,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实施。正式文件印发时要抄送财政部门。
 
    (二)强化资金监管。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挤占、截留、挪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农业技术部门要组织专家、农技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补助资金使用效果。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于2020年8月30前,对本辖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报省农业农村厅。
 
    (四)强化绩效管理。要按照省级绩效管理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科学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丰富绩效考评手段,强化绩效制度执行监督,规范绩效运转,推动病虫防控专项资金使用落到实处。
 
 地区: 陕西 
 标签: 资金 农业 病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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