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中小企业局,有关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着力加强服务体系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支撑,进一步明确服务重点方向,提高服务工作的针对性,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助力复工复产重点服务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0〕72号)精神,现就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助力复工复产重点服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和高质量发展开展重点服务活动,解难点、除痛点、疏堵点、补盲点,为中小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切实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重点服务活动
(一)做好政策宣贯服务。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宣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陕政办发〔2020〕4号),要通过开设网上政策服务专栏、编发政策指引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系列惠企政策。重点宣讲解读直接关系中小企业权益的财税支持、金融支持、社保减免、劳动用工等政策,汇集发布申报渠道和流程,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帮助企业学好用好政策,增强企业获得感。
(二)推动数字化赋能服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20〕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推动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聚焦线上办公、远程协作等方面,引导数字化服务商提供解决方案、工具包、工业APP等数字化服务产品。强化智能制造服务,帮助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支持中小企业设备上云和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鼓励各地市积极参与工信部组织的“创新中国行”数字化应用推广等活动。
(三)开展创业创新服务。积极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创业服务,举办技术难题揭榜、诊断咨询等活动,优化创业创新环境。鼓励各市区举办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积极参与双创示范基地“融通创新”主题日等活动,推广“龙头 孵化”等融通发展模式。组织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和全国“双创”活动周,推动项目落地和投融资对接。搭建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开展生产要素供需对接服务,助力产业链固链、补链、强链。
(四)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服务。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为抓手,为入库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支持、知识产权托管维权、品牌宣传推广等专项服务,促进其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积极参与“专精特新——腾计划”等活动,助力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升级转型。
(五)提升拓展融资服务。推动金融惠企政策落实,梳理摸排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加强与金融机构联系合作,推动其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以及应收账款、订单、仓单和存货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发挥政府性担保、再担保机构融资增信分险作用,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开展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促进投融资服务对接,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重。
(六)开展市场开拓服务。搭建线上产销对接平台,组织企业开展网上洽谈、在线签约等灵活多样的营销和招商活动。指导企业建立网上直播间、网上会客厅、新媒体营销平台,构建企业与电商平台对接桥梁,助力企业快速拓展销售渠道。支持企业运用招标采购平台和中小企业自采平台,实现网络化招标采购。
(七)发挥其他专业化服务。举办中小企业线上人才招聘等活动,助力补足复工复产用工缺口。开展“企业微课”等线上培训活动,邀请知名专家、企业家在线授课,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公益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开展志愿服务,建立专家志愿服务团,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服务中小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服务活动,全面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二)提升服务能力。各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强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带动作用,推动服务机构加强能力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和服务协同,完善评价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三)创新服务方式。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有针对性地推出复工复产服务包、租金减免优惠包等专项服务产品,通过“互联网 ”服务等形式,精准满足中小企业需求。
(四)及时总结宣传。各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注重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加强分享借鉴和宣传推广,并及时报送。请填写重点服务活动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形成重点服务活动工作总结,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处。
联系人:王玺 电话:029-63916821
邮箱:zxqyfwc029@163.com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