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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林草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衔接通知 (陕林策发〔2020〕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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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5-12 01:56:29  来源:陕西省林业局  浏览次数:1455
核心提示: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0] 18号),明确要求实行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林草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衔接通知》。现将陕西省林业局文件转发给各单位。
发布单位
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林业局
发布文号 陕林策发〔2020〕89号
发布日期 2020-05-07 生效日期 2020-05-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关于做好林草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衔接通知.pdf
 地区: 陕西 
 标签: 行政执法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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