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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中绿品〔202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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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5-09 09:35:49  来源: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282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监管推进会议精神,按照中心工作总体部署,在认真总结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实际情况,中心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春风万里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布文号 中绿品〔2020〕44号
发布日期 2020-05-08 生效日期 2020-05-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
1.2020年绿色食品宣传月情况表
2.2020年绿色食品宣传月产销对接情况表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监管推进会议精神,按照中心工作总体部署,在认真总结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实际情况,中心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春风万里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能,推进品牌宣传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公信力和影响力,让绿色食品在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农业绿色发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活动主题
 
    绿色生产 绿色消费 绿色发展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各地绿办(中心)
 
    四、宣传重点
 
    1.绿色食品发展理念与标志形象;
 
    2.绿色食品标准、制度规程和运作模式;
 
    3.绿色食品按照“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生产的典型案例,讲好品牌故事;
 
    4.绿色食品消费科普知识;
 
    5.绿色食品30年发展取得的成效、经验及做法。
 
    五、活动安排
 
    (一)活动名称
 
    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城市名+站)
 
    (二)活动时间
 
    2020年5-6月
 
    (三)活动地点
 
    各地绿办(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安排。
 
    (四)活动形式
 
    鼓励各地绿办(中心)在绿色食品宣传月期间积极创新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绿色食品知识,提升绿色食品品牌的影响力。各单位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认真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开展产品展示品鉴、知识普及宣传、产销对接、贫困县扶贫产品推介等互动活动,增进消费者对绿色食品了解和对品牌关注与认知,促进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增效及贫困地区农民增收。
 
    1.产品展示品鉴。组织获证企业产品开展线上品鉴活动,如即食果蔬、牛奶、豆制品、水果、饮品及其他加工食品等,通过线上品鉴、推荐推介、线上抽奖、兑换优惠券的形式,增加活动人气和体验感,拉近绿色食品与消费者的距离。每场活动拟组织10-15家获证绿色食品企业,特别是本地区的贫困地区企业和产品,突出绿色食品标志,在活动期间进行线上展示。
 
    2.知识普及宣传。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借助网络平台,新媒体等形式,介绍绿色食品标准、制度规程和运作模式,增加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认知度。多形式、多渠道向消费者详细介绍绿色食品相关知识,普及绿色食品理念。
 
    3.产销对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协调组织专业批发市场和经销商参与宣传月活动,与绿色食品企业特别是贫困地区企业开展产销精准对接,确保扶贫农产品销售通畅,助力脱贫攻坚。
 
    4.贫困县扶贫产品推介。各地绿办(中心)组织本地贫困县企业和产品参加线上推介活动,充分利用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的现有网络平台,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专卖活动,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力度。
 
    六、媒体宣传
 
    1.由各地绿办(中心)邀请本地媒体合作单位参加宣传月活动,对活动进行现场直播、新闻采编播报等,营造关注绿色食品消费的良好氛围。
 
    2.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地媒体记者走进获证绿色食品企业,特别是贫困地区企业,开展宣传报道活动,深挖绿色食品“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生产的典型案例,讲好品牌故事。
 
    七、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活动宣传,结合本地区实际,整合宣传资源,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鼓励引导协会、企业、经销商、消费者积极参与宣传月活动。
 
    2.在活动筹办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当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要制定安全保障方案,落实安保责任,确保活动举办务实高效、安全有序。
 
    3. 活动举办完成后,各单位需提交《绿色食品宣传月情况表》和《宣传月产销对接情况表》(见附件1、2),梳理汇总相关宣传文章、图片和视频资料并对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请各地绿办(中心)在6月30日前将相关情况表、宣传资料汇总文件及总结报告一并上报中心。
 
    联系人:张 月 010-59193685
 
    雷秋园 010-59193687(图片、视频收集)
 
    邮 箱: ppfzc@greenfood.org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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