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市政府关于废止《南京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 (政府令第263号)

市政府关于废止《南京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 (政府令第26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07-11-22 00:00:00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34
核心提示: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维护法制统一,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南京市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规章予以废止。
发布单位
南京市人民政府
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政府令第263号
发布日期 2007-11-22 生效日期 2007-11-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章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废止的相关法规为: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南京市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市政府关于废止〈南京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07年11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蒋宏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市政府关于废止《南京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维护法制统一,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下列规章予以废止:
 
    一、南京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二、南京市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三、南京市航道管理办法
 
    四、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暂行规定
 
    五、南京市人才流动管理规定
 
    六、南京市征兵工作暂行规定
 
    七、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八、南京市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
 
    九、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十、南京市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十一、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采江砂的若干规定
 
    十二、南京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十三、南京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十四、南京市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十五、南京市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十六、南京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十七、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097) 法规动态 (226)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1.11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