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整治,我局决定公开遴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部分获证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获证产品范围
本次遴选的机构排查对象为: 危化品及危包、电线电缆、食品相关产品等获证企业(排查计划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遴选申请人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本次任务的完成)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
(三)拥有一定数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
(四)工作人员熟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有参加过省局组织的证后监管工作经历,能够结合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现场为基层监管人员进行培训;
(五)能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省局相关文件要求;
(六)遴选申请人需按单价进行报价:获证企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最高限价为1500元/家,报价超过限价的申请材料将被拒绝;
(七)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三、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申报机构于5月11日9:00前将下列材料汇编装订后(2份)连同扫描件提交我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过期无效。
1.《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机构信息表》(附件2)。
2.参照附件3要求提供鉴证材料。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二)公开遴选
5月11日,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遴选。确定2家技术机构。
(三)公示
我局将在省局门户网站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下达任务
对公示无异议的机构,我局将与其签订合同,并正式下达任务。
联 系 人:田昌友
联系电话:024-96315-1-2613
电子邮箱:332752579@qq.com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7日